受**市相****集团****公司****委托,****按《**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政办[2018]24号)的规定就其所需要的阳澄湖地区抗日斗争史迹陈列馆展陈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阳澄湖地区抗日斗争史迹陈列馆展陈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玖拾贰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整(¥****812.00)
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陈列馆一层、二层空间进行展陈提升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地点:**市**区人民路4555****中心A楼西座1618室(****)。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5、在购买标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路4555****中心A楼西座16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路4555****中心A楼西座16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网、今日**信息发布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阳澄湖镇消泾村湘石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路4555****中心A楼西座1618室
联系人:程佳、阙芳圆
联系方式:0512-****9020-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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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