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一)补贴名称:(略)
(二)监管单位:(略)
(三)实施单位:(略)
(四)实施地点:(略)
二、政策目标及补贴对象
(一)政策目标。在保持(略),坚持兼顾“(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略),提高农业补贴(略),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略),以维护农(略),切实推动“(略),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略),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作物种类主要为耕地上种植粮食、油料、露地蔬菜,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农业耕地及农业**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农民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以下情况不予补贴:
1.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果苗木用地、人工饲草基地等;
2.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3.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粮油作物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5.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以后可以继续给予补贴)。
三、补贴面积的核定
补贴面积以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参考各乡镇2024年农作物种植指导性计划核定。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
五、补贴资金及资金来源
2024年补贴资金总额为5963.83万元,其中:2024年财政下达补贴资金5938万元(中央财(略),省级财政资金3000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25.83万元。
六、补贴面积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略)亩。
七、补贴发放
补贴资金经(略),由国库集中支付,通过社会保障(略),原则上(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两年以上结转的按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上年度出现结余时应结转使用。
八、公示期
以上为方案主要内容,已通过方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略)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略)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