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位于**市坪石**梅公路坪南三公里,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 113°4′7.510″,北纬 25°16′13.602″。公司曾用名为“**市坪石****公司”,现更名为“****”。
公司于2012年10月委托原**市****研究所编制了《**市坪石****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2年11月27****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市坪石****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韶环审[2012]407号);于2016年7月委托******公司开展了**市坪石****公司年产9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粉磨站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工作;于2016年11****环境保护局的环保备案(备案号为:乐环备[2016]020号);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备案了《**市坪石****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备案编号:440281[2018]005号)。
2023年09月,公司委托******公司编制了《****一条混合材料破碎粉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于2023年9月22日以韶环乐审[2023]28号文对该项目进行批复。于2023年11月14日修订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备案编号:****);于2023年12月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942755F001P)。混合材料破碎粉磨项目已完成设备调试,处于正常生产阶段。
公司开工建设至今未收到环保投诉情况。
受建设单位委托,**市科环****公司承担了****一条混合材料破碎粉磨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2023年12月,我公司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初步了解该项目环保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查阅、收集相关资料,于 2023年12月编制了《****一条混合材料破碎粉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于 2024 年1月11日~12日进行了验收监测,并形成了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ZQJC 检字(2024)第****004号)。
我公司根据现场勘查结果、项目相关资料及验收检测报告,最终编写了《****一条混合材料破碎粉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24年3月14日通过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
按照要求,将此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