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粤环办〔2022〕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2〕11号)的要求,目前我县已实现18****监测站“一镇(街)一站”全覆盖,其中龙溪、园洲、**、泰美、石湾、**、横河、**、观音阁、石坝、公庄、**共12****监测站的质保运维期至2024年5月底结束。为了继续保障好**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我局****公司对这12个镇(街)站点开展常态化的统一专项运维服务,现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工作。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采购和询价,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特向各供货商拟对**县1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龙溪站、园洲站、**站、泰美站、石湾站、**站、横河站、**站、观音阁站、石坝站、公庄站、**站)运行维护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县1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内容
1、运维服务时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共12个月)。
2、运维站点及数量
项目涉及运维的站点数量共12个,分别是龙溪站、园洲站、**站、泰美站、石湾站、**站、横河站、**站、观音阁站、石坝站、公庄站、**站。
3、运维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三部分
(1)监测仪器的运维:包括SO2、NO2(NOx、NO)、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分析仪、零气发生器、****体校准仪,气象仪器主要包括风速、风向、温度、湿度、气压等气象五参数监测仪器。
(2)辅助设备设施运维:包括采样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软硬件、钢瓶气、制冷系统、供电系统、防雷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子站站房、安防设施等。
(3)数据监控及审核:包括设立24小时的值守人员负责监控各个站点,运维**县空气质量监测管理平台,实施数据审核、数据统计等工作报表。
三、采购服务(技术)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7、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四、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4年6月1日始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报价方式
按询价表格式一次性报价。
六、报价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
(联系人:邓智锋,电话:****621,邮箱:sthj****261@bolu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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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