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人工种草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年人工种草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略),主要建设内容为补播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沙打旺、胡枝子,补播草种2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3:2:2。
2.4工期和养护期: 建设期为365日历天;管护期为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略):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30分起至(略)8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与治平路交叉路口东南角-金玉广场A座4楼)。
5.2 逾期(略),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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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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