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更正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中分值阐述,评审(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略),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略)。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投标文(略)(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略)),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投标人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略),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略)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