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略) |
地址:(略) | |
代理机构 | 名称:(略) |
地址:(略) | |
项目名称 | **十字园区环境整治及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园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一期)EPC |
项目编号 | LXX-GC-GK-(略) |
开标时间 | (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九州水文建设(略)(联合体成员:**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地址:**省**(略)、**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食品城大道18号(略)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9.47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5.75% | |
90日历天(含设计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张洋(施工负责人)、李进丰(设计负责人) | |
相关(略):市政公用工(略) | |
证书编号:豫(略)、(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格、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经济开发区能惠公司至拓展区供热主管网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市十里墩镇军二路、**省**高新区清池街道**社区健康东街以北、**路以**天国际大厦601-611,70-725,801-825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9.47万元;施(略):下浮率15.87 % | |
90日历天(含设(略))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薛亮(施工负责人)、宋玉亮(设计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略)、鲁(略) | |
响应招标文(略)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略):/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南谯新区污水主干管网(**片区)施工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泰格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略)) |
地址:**省**市**县十字镇工业区214省道东、**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19.47万元;施工费报价:下浮率 16.10 % | |
90日历天(含设计2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略) | |
综合得分:(略) | |
项目负责人:(略)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略)、((略)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施工负责人业绩:**县柏塘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聚好建筑有限公司单位因投(略)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略) |
公示时间 | (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6 5639 7700,招标代理联系人:陆工、曹工,联系电话:181 3025 5985(陆工)、186 5630 9757(曹工)。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略)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略)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期 内提交修改或(略)。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略)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略)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略):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