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辆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略)
3、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
原采购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略)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技术参数 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无负偏离的本项计 80 分; 2、一般技术参数(即非(略))存在负偏离, 每条负偏离扣 4 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规格中要求该项参数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形式,并在技术 条款响应/偏(略)。如无相关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在评审中有可能按相应负偏离计算;此项只做评分因素,不做(略))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略)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无负偏离的本项计 60 分; 2、一般技术参数(即非“★”参数)存在负偏离, 每条(略) 3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规(略),投标人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略)术白皮书、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略)相关证明文件 或相关证明文件不完整,则在评审中有可能按相应负偏离计算;此项只做评分因素,不做废标条件) |
更正内容二:
原采购公告及文件: | 现更正为: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整车油耗 投标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15 的得 10 分,百公(略) 的得 5 分,其余不得分。 (标书内提供相关资料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整车油耗 1、投标50座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25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20座车型营运公告百公里油耗≤15 的得 5分,其余不得分。 (标书内提供(略),不提供者不得分) |
更正内容三:原采购公告及文件: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中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增加一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少于4张车身外观照片(涵盖车头、车侧,车尾),不少于4张内饰照片(涵盖驾驶位,中控台、座椅、过道),评标委员(略),直观效果能满足采购需求的评为优,得20分;(略),评为良,计10分;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的,不计分。
更正日期:(略)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吉首市天行健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略)
(3)联系人: (略)
(4)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麓谷街道麓龙路 199 号麓谷商务中心 A 栋 ****-2
(3)联系人:(略)
(4)电 话:(略)
注: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有与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不符的,以上更正事项(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