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以石水【****】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山县****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1.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维修大口井3眼、引泉池1座、蓄水池4座、泵房2座、水表井129座、阀门井6座,更换智能IC卡水表509块、阀门4块、潜水电泵2套、变频柜1套、管道****米,消毒剂清洗蓄水(略)。 2.1.4工期:****年10月31号之前完工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略)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1、各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分别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 7 个方面: (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 (略),电话:(略)。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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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3-27 09:00至****-04-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略)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平山(略) | 地址: | 平山县隆和酒店西行润景花园对过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强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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