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金缸城安置区道路完善工程(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于2021年1月29日完成招标,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天宏建字发【2023】8号)文件要求,现对**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金缸城安置区道路完善工程--标志杆、标志牌采用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金缸城安置区道路完善工程--标志杆、标志牌采购
2、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4、最高限价:67.00万元
5、交付时间:配合甲方项目施工进度,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要求。
7、安全目标: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合格标准。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省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比选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县****车管所底商1号)
3、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名后领取比选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1日9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9点30分(**时间)
3、地点:****交易中心****广场4楼1号开标室)。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茅坪****广场6楼
联系方式:138****4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车管所底商1号
联系方式:180****9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兴波
电话:180****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