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通惠河流域分公司(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通惠河流域分公司(略))(项目编号:****-ZC-****-****),
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项目主要内容:(略)
2.3 项目实施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4)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略)
(5)(略)至今,具有20万元(含)以上设施维修(其中维修内容里带有阳光板、耐力板维修等,维修量不限)相关业绩;
(6)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7)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人联系。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为(略),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投标单位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电话:(略)-(略),否则因投标单位未电话告知招标人,使招标人错漏投标单位的信息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4.2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4.2.1法人营业执照(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4.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4.2.3投标方指定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5.1投标文件递(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4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一层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略),必须单(略),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法定代表人(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略))。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和北排供应链(https://(略)cn/bdc/bpgyl/index.html)上发布。
招标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略)
邮编:(略)
招标部门:(略)
联系人: 董冉红 电话:(略)-****
招标文件售卖联系人:裴羿宁 电话:(略)- ****
电子邮件:(略)
网址:(略)
招标监督部门:(略)
招标监督电话:(略)
招标监督传真:(略)
招标监督电子邮件:(略)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惠河流域分公司
****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