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绩溪县瀛洲镇燎原村岭里组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边坡清理、微型桩板墙、坡面截排水沟、植被护坡、标识牌、监测墩等。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职称证书信息:水工环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磊(组长)、朱自强、唐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略)或(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地址:(略),联系电话:(略)。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略)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