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旌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对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安旌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对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一路8号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安旌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对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生态补偿项目 服务范围:含渔业资源增殖(略)。 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提供相应的年度总结报告,符合主管部门要求,并协助招标人(略)。 服务时间:实施期限为3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略)元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凤凰国际南门口5#102,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略)
1.4具体的(略)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旌德县旌(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