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3-20****(以下简称:****公司)拥有对山****公司、****公司等12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网站(http://www.****.cn/)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基准日:2024年3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 | 利息 | 其他债权 | 担保人 | 担保物 |
1 | 山****公司 | **市 | 15,000,000.00 | 14,794,143.91 | 202,700.00 | ****公司、王翠根、王芳英、刁兆良、刁兆宇、王美英、山****公司 | 工业土地及工业厂房,土地面积20,041.00平方米,厂房面积8,241.79平方米,权属为山****公司,****政府驻地以东。 |
2 | 郓****公司 | **市 | 11,713,443.97 | 10,344,796.19 | 636,532.06 | 菏****公司、**新****公司、****公司、张庆姚、苑香云、郓****公司 | 工业土地及工业厂房,土地面积17,811.00平方米,房产面积14,082.24平方米,权属为郓****公司,****工业园。 |
3 | ****公司 | **市 | 3,600,000.00 | 2,875,690.98 | 35,600.00 | 郓****公司、郓****公司、郓****公司、**县****公司 | 无 |
4 | 郓****公司 | **市 | 1,406,295.20 | 2,689,883.03 | 0.00 | 郓****公司、**省郓****公司、宁****公司、师发民、姜玉敏、王影、**县立 | 无 |
5 | 郓****公司 | **市 | 4,000.00 | 1,283,307.35 | 0.00 | 无 | 无 |
6 | **鑫****公司 | **市 | 14,000,000.00 | 6,054,057.38 | 0.00 | 孙德文、杨静、**鑫****公司 | 工业土地及工业厂房,土地面积38,154.60平方米,房产面积2,237.75平方米,权属**鑫****公司,****开发区****侧。 |
7 | 山****公司 | **市 | 6,886,757.16 | 3,543,671.33 | 66,500.00 | **市****公司、**市****公司、张勇、汪明晓、山****公司 | 1、住宅,权属为汪明晓,****花园小区1#-3单元-501,房产面积为174.52平方米; |
8 | 山****公司 | **市 | 6,000,000.00 | 5,570,935.12 | 52,700.00 | ******公司、**省**县****公司、******公司、李宝乐、李爱芳、李爱梅、王振林、山****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人为山****公司,质押财产价值2,400.00万元,最高质押担保金额667.00万元 |
9 | **中****公司 | **市 | 14,147,472.19 | 12,754,091.59 | 0.00 | **盛康源****公司、******公司、滨****公司、**县国丰高效生态****公司、王向杰、髙芝虹 | 无 |
10 | ******公司 | **市 | 8,000,000.00 | 7,143,680.21 | 77,880.00 | ********公司、******公司、******公司、韩艳萍、李执金 | 无 |
11 | 邹****公司 | **市 | 10,000,000.00 | 6,620,678.39 | 90,191.00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王漪、郑红玉、贾红玉、王泽坤 | 无 |
12 | ****公司 | **市 | 19,998,981.71 | 17,513,344.44 | 148,618.37 | ****公司、崔俊良 | 无 |
合计 | 110,756,950.23 | 91,188,279.94 | 1,310,721.43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其他债权,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公司联系。
联系人:董先生,侯先生
联系电话:0531-****9725,0531-****9770
电子邮件:dongyang@chamc.****.cn,leihou@chamc.****.cn
****公司地址:******区经三路8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纪委与纪检监察部门:0531-****9702
****公司审计部门:0531-****9715
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监管局:0531-****3055
****管理委员****监管局:0531-****2983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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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