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绿化广场、居住项目(铁机村城中村改造2号地块)-C区
证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 | 位置 | 规模 | 发证日期 | 证书编号 | 核发编号 | 公布日期 |
武自规建[2024]005号 | **** | **居住、公园绿地项目 | **区**大道与头道街交汇处 | **二栋一至三十层、一栋一至五十六层、一栋一至四十层、一栋一至五十七层住宅楼及商业,二栋一至四十二层、一栋三十层、一栋四十层住宅楼,****幼儿园,一栋一层垃圾房,计容建筑面积215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06739.6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137.81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599.25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02.56平方米,养老用房建筑面积301.62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139.01平方米,消控室建筑面积66.6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602.58平方米,垃圾房建筑面积30.33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80.5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2385.08平方米,其中绿化架空建筑面积3939.14平方米,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6518.54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面积1531.40平方米,架空连廊建筑面积396.0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71130.6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71040.68平方米,地下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备注:1.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2.本项目3号楼、7号楼、9号楼应按照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造。 此证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自规建[2021]060号)的变更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自规建[2024]002号)的更正件,原证收回注销。 | 2024-03-19 | ****963 | **** | 2024-03-19 |
武自规建[2024]004号 | **保****公司 | ****广场、居住项目(铁机村**村改造2号地块)-C区 | **区铁机村(2号地块) | **一处负一至负二层地下车库。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4123.30平方米。 | 2024-02-29 | ****962 | 420********0027 | 2024-02-29 |
武自规建[2024]003号 | ******公司 | **居住、中小学、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复合公交枢纽)项目B地块 | **区后湖大道与汉黄路交汇处 | **一栋一至二十二层、一栋三至五十层办公及商业,一栋一至二十三层、一栋一至三十层、一栋一至三十一层、五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一栋三层文化展示建筑,一栋一层专用配电房,一栋一层公交场站配电房,二栋一层门房。计容建筑面积427547.10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93697.92平方米(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56.37平方米),商业及娱乐康体建筑面积182136.71平方米(包括住宅底商建筑面积8213.14平方米,文化展示建筑建筑面积2708.73平方米,街区商业建筑面积26710.33平方米 (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42.31平方米,****消防站建筑面积80.66平方米),购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积124504.64平方米(含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77.62平方米,****消防站建筑面积502.84平方米),购物中心地下建筑面积19999.87平方米),街道级公共设施建筑面积6607.93平方米 ****中心建筑面积2006.78平方米,养老院建筑面积2600.05平方米,菜市场建筑面积2001.10平方米),商品房建筑面积143386.74平方米,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16.18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25.42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13.76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公交枢纽站管理用房建筑面积901.62平方米;另不计容建筑面积143280.42平方米,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1572.84平方米,消防通道建筑面积231.72平方米,公共通道建筑面积1280.27平方米,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5384.2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34811.38平方米(含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324.58平方米)。 备注: 1.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应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2.该项目B1#(一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B2#(一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B3#(一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B4#(一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B5#(一栋一至三十一层住宅楼)、B6#(一栋一至三十层住宅楼)、B7#(一栋一至二十三层住宅楼)、B8#(一栋一至三十二层住宅楼)为装配式建筑。 3.B地块的建设及住宅预售应遵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武土交确字[2021]第144号)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 4.此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自规建[2022]042号)调整件,原件同步收回注销。 | 2024-02-19 | ****881 | 420********0021 | 2024-02-19 |
武自规建[2024]001号 | ******公司 | 森林公园南门驿站人行**建设项目 | ****开发区珞瑜东路**森林公园南门驿站人行出入口附近 | 用地面积413.3平方米,建设长度约118.4米 | 2024-01-30 | ****879 | 420********0015 | 2024-01-30 |
武自规建[2023]034号 | 新世界创地****公司 | **商务、商业(时代﹒新世界A) | **区**大道与汉西路交汇处 | **一栋四十九层(八层、十九层、三十层、四十一层为避难层)、一栋三十七层(十一层、二十二层、三十三层为避难层)、一栋三十二层(十一层、二十二层为避难层)办公楼,一栋二至三层商务办公楼。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9898.91平方米,其中T1办公楼建筑面积119006.66平方米,T2办公楼建筑面积64751.80平方米,T3办公楼建筑面积57103.18平方米,商务办公楼建筑面积6713.27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830.5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及监控室建筑面积370.19平方米,地下室人行出入口建筑面积1123.3平方米,地下商业(计容)建筑面积25814.2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29459.18平方米,其中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1566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13493.18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装修垃圾投放间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大件垃圾投放间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备注:1、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应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2、该项目停车位作为与地铁连通工程进行了折减,该连通工程应与本地块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否则应按额定停车位予以补足。 3、此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规建[2019]043号)调整件,原件收回注销。 | 2023-12-21 | ****878 | 420********0167 | 2023-12-21 |
武自规建[2023]032号 | **城建瑞****公司 | **居住、公园绿地项目(B4-2地块) | **区**大道与鹦鹉洲长江大桥交叉口 | **一栋一至三十一层住宅楼及商业。计容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9090.91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287.4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1.67平方米。另地下室建筑面积1599.25 平方米。 备注:1.本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2.本项目应按照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造。 3.本项目用地北侧巡司河明渠方案(公园绿地)以园林、水务部门最终意见为准。 4.本项目应注意保护****历史文脉,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历史遗迹,应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市文旅局处理。 | 2023-11-09 | ****876 | 420********0142 | 2023-11-09 |
武自规建[2023]031号 | **星****公司 | **居住项目(跃进村K2地块四期) | **区跃进村K2地块 | **二栋一至三十四层、一栋一至四十八层住宅楼及配套商业,一栋一至十八层、两栋一至三十四层住宅楼,一栋一层垃圾收集屋,二栋一层配电房。计容建筑面积115760.1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2871.28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1937.7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94.67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2.1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43.99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279.84平方米,垃圾收集屋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另不计容建筑面积31276.04平方米,其中避难层兼设备层建筑面积822.42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54.54平方米,消防通道建筑面积62.73平方米,地下室(停车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9836.35平方米。 备注:1、跃进村K2地块三期6198.26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规模转移至该地块内建设。 2、该地块内应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在北侧K2地块三期内补足114个。 3、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应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4、此证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规建[2019]049号)的变更件,原证收回注销。 | 2023-10-19 | ****875 | 420********0128 | 2023-10-19 |
武自规建[2023]030号 | **保****公司 | **居住项目(铁机村**村改造2号地块)-B区 | **区铁机村(2号地块) | **一栋一至三十三层住宅及商业,一栋一至三十九层、一栋一至四十五层、一栋四十五层住宅楼,一栋一层垃圾收集屋,一栋一层门岗。计容建筑面积88928.9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266.2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0.04平方米,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80.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0.01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19.34平方米,垃圾收集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1.88平方米,门岗及其他建筑面积51.01平方米;另不计容建筑面积27094.12平方米,其中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2654.93平方米,绿化架空建筑面积704.93平方米 地下车库及设备间建筑面积23734.26平方米。 备注: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应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 2023-10-09 | ****874 | 420********0126 | 2023-10-09 |
武自规建[2023]029号 | ****集团有限公司 | **生态活水项目补水通道工程 | ****开发区民院闸排口、茶山刘闸****广场设置3处生态补水点,在南**岸及湖底**约4.3公里补水管道。 | 在民院闸排口、茶山刘闸****广场设置3处生态补水点,在南**岸及湖底**4.3公里补水管道。 | 2023-10-08 | ****873 | 420********0125 | 2023-10-08 |
武自规建[2023]028号 | **华中科态城****公司 | **居住、小学、公园绿地项目(F、E-2地块) | **区雄楚大道以南,南**路以北,楚平路以西( F、E-2地块) | **三栋一至四十六层、一栋四十六层、一栋一至二十九层住宅楼,一栋一至三十七层住宅楼及商业,****幼儿园,一栋一至五层食堂、教学楼、综合楼,一栋一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一栋一层门房,一栋一层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121083.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6022.6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02.68平方米,社区文化站建筑面积255.7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90.47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97.59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1.96平方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7.03平方米,****服务站)建筑面积682.69平方米,体育用房建筑面积269.3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58.26平方米,****消防站****服务站)建筑面积83.31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19.22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503.31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55.9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3600.93平方米,地下室人行出入口建筑面积58.61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8183.27平方米;另不计容建筑面积67979.63平方米,其中休闲架空建筑面积2915.66平方米,避难兼设备层建筑面积3699.4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1364.53平方米。 备注:1.该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其中不低于总泊位数20%的停车位应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 2.项目应按照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进行建造。 3.****幼儿园、小学应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4.此证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武自规建〔2022〕010号)的变更件,原证收回注销。 | 2023-09-14 | ****872 | 420********0117 | 2023-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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