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原镇高丰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3-26 |
**县党原镇高丰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省**县党原镇高丰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县泾灵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中心 场所:**县文旅大厦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党原镇高丰村砖瓦用粘土矿 开采矿种:砖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县党原镇高丰村 面积:0.027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9.88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340米至 1322米 **开发利用情况:注: 1.出让**详细情况见《**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2.本次挂牌出让范围不包括出让**内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省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相关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6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2、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24日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24日—2024年05月13日 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成功后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禁止以现金汇款)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同时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2024年04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现场踏勘,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00秒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自主报名并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出让方式采取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矿产**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竞得后因其他原因无法进场开采,责任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2.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3.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道路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或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 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如下行为的,视为违约,并按照情况分别做如下处 理,同时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将取消竞得资格; (二)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日之内未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交易终止; (三)竞得人未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付清采矿权出让收 益,按逾期天数收取滞纳金; (四)若采矿权出让收益限定付清之日起逾期60日仍未付清的,将取消竞得人成交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03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