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突发****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会牧疫指字【2024】2号)文件,今年春防强制免疫集中行动在中村、站塘、**、****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试点。为做好相关工作,****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企业。
一、报名时提供材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含兽用生物制品)等相关证件;
3.提供3名以上有动物防疫员资格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或乡村兽医登记证,或具有畜牧兽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学历证明及劳务合同复印件。
二、强制免疫集中行动范围
中村7个行政村、站塘10个行政村、**7个行政村、庄埠7个行政村范围内****养殖场(户)的畜禽,家禽接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猪牛羊接种口蹄疫疫苗。
三、强制免疫集中行动效果要求
1.密度要求:散养户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县防重办在春防结束后随机抽取家禽散养户10户、生猪牛羊养殖户10户核定免疫密度;
2.免疫抗体要求: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5%以上。县防重办在春防结束后,每个乡镇采集不少于3户的猪血样5头份、不少于3户的家禽血样5羽份、牛羊血样3头份,猪牛羊血清进行O、A型口蹄疫免疫抗体检测,家禽血清进行H5、H7亚型禽流感免疫抗体检测。
四、资**排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会牧疫指字【2024】2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日17:30
六、报名地址
**县**路6****农业农村局****大队院内207室,咨询联系人:李昌坤,0797-****9252。
七、评定方式
根据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医发[2017]35号)、《****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农医办[2018]31号)、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农牧发[2022]1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赣农字[2024]5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如报名企业超过3家,选出2家企业,如报名企业在3家以内,选出1家,****,确定为今年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企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