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地下人防防化工程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宣城市人民医院(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广西南宁都宁通风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候选人“(略)”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评审总得分:(略)
2、原主要(略):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宣城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二期工程地下人防防化工程 | 人防地库战时通风系统、人防标识标牌等 | 60天 | 黄兴灿 | (略) | 人防地下(略) |
3、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金额:(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略)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略)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六、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