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市**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 830,000.00元 | 90.8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
1-1 | 其他鉴证服务 | 水美城市项目绩效考核费用 | (一)项目名称:**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ppp项目分为6个子项目,分别为:1、砂坪溪右岸滨水景观工程:岸坡改造755.72米,绿化面积7704平方米,广场面积2621平方米,挑台3处,漫步道长度604米;2、西溪右岸东关公园提升改造成工程:改造岸线长340米,景观提升总面积5600平方米,透水砼面积915平方米,绿化面积2883平方米,漫步道长度187米,挑台长度97米,污水管改造长度355米;3、西溪左岸欧沪段滨水景观工程:景观**6026平方米,绿地面积12875平方米,下河坡道长度40米,河道清理12806立方米;4、富**右岸(大洲段)滨水景观工程:堤岸线长637.32米,观景慢行栈道长420米,挑台长度186米,登山步道长度252米;5、**段滨水景观(游客码头):游客码头509平方米;6、乌**大道(含乌君洲公园改造)与乌**大道延伸段工程: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工程建设全长4420米,道路宽24米,设计速度40km/h。 其中,砂坪溪右岸滨水景观工程、西溪右岸东关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西溪左岸欧沪段滨水景观工程、富**右岸(大洲段)滨水景观工程、**段滨水景观(游客码头)5个子项目已完成;乌**大道(含乌君洲公园改造)与乌**大道延伸段工程未竣工。 (三)服务内容:按照PPP项目有关规定和《**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约定,对上述项目中已竣(完)工子项目开展建设期绩效评价考核和运营期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 二、技术要求 ★1、编制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3、编制绩效评价报告。★4、评价结果反馈。★5、资料归档。★(二)主要工作要求 1、编制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 2、编制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 3、组织建设期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4、组织运营期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频次 中标人应对竣(完)工进行建设期绩效考核1次,并通过常规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和临时考核的方式****公司服务绩效水平进行考核。 (四)服务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PPP项目的项目属性配备相关的****小组,小组成员必须由熟悉财会、法律、融资、技术、工程咨询类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负责人应具有绩效评价(或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熟悉有关PPP政策、财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项号1)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专家**,能够对所服务PPP项目提供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保障。(项号2) 2、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开展并完成任务。并对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果确因项目复杂、情况特殊、工作量大等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应及时向采购人提报书面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后,在**期限内出具报告。(项号3) 3、****公司要求中标人主要人员参加的绩效评价会议。(项号4) 4、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发生以上情况,中标人须承担法律责任。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号5) ★5、成果的归属: 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项号6) 6、中标人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项号7) (2)提交的成果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项号8) (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项号9) (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项号10) (五)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承担本项目咨询工作。(项号11)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采购人提供完成本项目的相关的咨询服务; 3、中标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中标人专有,因中标人原因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但因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导致的情况除外; 4、中标人对咨询文件出现的遗漏或者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中标人的错误造成咨询成果达不到要求,中标人负责免费修改;(项号12) 6、中标人应认真负责地对从采购人获得的全部资料及事实说明进行合理审查;(项号13) 7、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保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只有为本项目咨询工作有关而合理需要该等保密信息的人员才能接触到该保密信息,并将此等人员的人数限制在最小范围内;(项号14) 8、中标人完成咨询服务成果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列席有关会议,对咨询服务成果进行解释说明。(项号15)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交咨询服务成果的,逾期超过30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中标人按服务费的3%支付违约金。(项号16) 2、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咨询服务时,且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经采购人书面提出后仍拒绝或无法改正,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中标人按服务费的3%支付违约金。(项号17) 3、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中标人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服务费的3%支付违约金。(项号18) 4、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5、非因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原因(如法律政策变化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采购人应根据中标人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 交货或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项 | 交货条件: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未尽的技术条件及要求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 83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华泽榕 |
评审专家: | 曾韬 、 邱小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缴后不退。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省**市**县“水美城市”(一期)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1.2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洪济路
联系方式:138****762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社区**大道中276号A幢2102、2105室
联系方式:151****061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岳土川
电话:151****0615
****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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