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经《****水务局关于**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21〕606号)文件批复实施。我局按规范的建设程序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实施,并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完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
2.工程地点:**区罗店镇
3.工程规模
初设批复工程量:河道整治1492.73米,疏浚土方13858.75立方米,开挖土方4506.70立方米,回填土方1846.77立方米;改造护岸40.38米,**护岸(坡)2953.30米、步道68.31平方米、排水沟2201.04米、桥梁1座;种植绿化工程28392.82平方米(陆域绿化17719.80平方米、斜坡绿化8117.76平方米、水生植物2555.26平方米)等。
实际完成工程量:河道整治1492.73米,疏浚土方13859立方米,开挖土方4506立方米,回填土方1847立方米;改造护岸40.50米,**护岸(坡)3008.30米、排水沟2202米、桥梁1座;种植绿化工程27303.60平方米(陆域绿化17723.10平方米、斜坡绿化7892平方米、水生植物1688.50平方米)等。
4.批复文件
沪水务〔2021〕606号文《****水务局关于**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1〕855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沪水务〔2022〕582号文《****水务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河道整治、圩区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
5.参建单位及简要经过
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宝腾****公司
施工单位:****
勘测单位:******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
质监单位:**市**区水务建设****管理站
施工监理单位:**骏泓****公司
财务监理单位:中京华(北****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审计单位:****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程于2022年6月10开工,至2023年1月4日完成。
二、全部工程质量鉴定
**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检和实测实量,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了完工验收,质量核定为合格。
三、结论
**区罗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治理工程(罗南长浜、陶浜),已完成了合同的全部工程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资料齐全。
特此报告。
****水务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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