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年产3.3万吨生物酶制剂发酵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3万吨生物酶制剂发酵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桠溪街道**路8号
投资总额: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6万元,占总投资1.59%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7400平方米,一期租赁南****公司闲置厂房和仓储等设施约8400平方米,建设发酵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和后处理车间等设施。二期租赁南****公司闲置厂房和空地约2900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和仓储等设施。购置国产卧式培养箱、发酵罐、压缩机等设备90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酶制剂产品约3.3万吨(其中氨基酸氧化酶1.65万吨,氨基酸脱氢酶0.99万吨,氨基脂肪酶0.66万吨)。
职工人数:全厂员工80人
工作制度:年运行300天,每天24小时连续运转,共计72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投料废气、发酵废气、种子罐废气经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碱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后处理工段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一般固废库、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池体加盖,管道密闭收集)共同送入一套“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蒸发产生的不凝气送入一套“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在采取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措施:
严格按照投料配比进行生产,液体物料采用密闭工艺(从储罐到生产装置采取管道输送),其他物料投加时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系统,尽可能减少投料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定期对储存容器和生产设备法兰、接口等部位进行检查检验,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减少储罐的无组织排放。污水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污水处理站主要构筑物均采取加盖、密闭收集措施,引入配套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膜过滤废水、发酵罐清洗废水、陶瓷膜清洗废水)、碱喷淋水、地面及罐体表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离子交换再生废水、蒸汽冷凝水排水。工艺废水(膜过滤废水、发酵罐清洗废水、陶瓷膜清洗废水)收集后送入一套MVR双效蒸发处理装置中进行蒸发处理,产生的二次蒸发冷凝水与碱喷淋废水、地面及罐体表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冷凝水罐中,送入“缺氧+三相生物流化床+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南****公司产品配水。生活污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排水收集后依托南****公司现有一套生化设施处理后排入桠溪河。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外包装材料、浓缩料、污泥、滤渣、废过滤膜、废滤布分类暂存在一般固废库中,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外包装材料、废过滤膜及废滤布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污泥外售**市鑫盛****公司制砖,滤渣和浓缩料外售****公司生产有机肥料。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UV灯管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其中废活性炭委托天能****公司处置,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委托******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处置,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车间各类生产设备、污水站水泵以及废气处理风机等配套设备。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台座、风机加装消声器、建筑隔声、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5)地下水和土壤
加强生产控制,防止各种污水及物料的泄漏;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转操作,降低环境事故风险;加强各种污水管线、罐区、收集池、固废暂存场所日常巡查,防止跑、冒、滴、漏。如发现,应采取及时收集、吸附等措施;厂区按照分区防渗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厂区加强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按要求建立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跟踪监测;落实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措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见链接:https://pan.**.com/s/1XYl6KCDbq0Y8qhqPB0BiWQ提取码:q4zy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5-****8967
通讯地址:**市**区桠溪街道**路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国芳工程****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大厂街道晓山路100号505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7****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