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公开招标已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00时****交易中心组织开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
2、项目编号:2024NMGYY01-SG
3、评标结果:
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书编号 | D****03295 | |||||||||
投标报价 | ****5568.55元 | 计划工期 | 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竣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材料员 | 施工员 | 预算员 | 质检员 | 资料员 | ||||||
孙岩 | 冀新耀 | 赵鑫帅 | 李娟 | 王瑞平 | 赵志华 | 马晓霞 | 于双双 | |||||||
NMG****113 | ****03101 | 蒙 SL-201900 26 | 蒙 SL-202400 ****060 | 蒙 SL-201900 24 | ****32020 ****20412 6 | 蒙 SL-202400 ****062 | 蒙 SL-201900 25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批)施工第二十八标段 2、**2022年6.14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三标段(贝子府镇明月沟村) 3、**市察右中旗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4标段:广益隆镇西梁行政村) 4、2022年**市**县可可以力更镇三圣太村和福**村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项目(第四标段) 5、**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施工第十四标段) 6、2021年**市****镇树林子村等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五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 我方拟派往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 的项目经理孙岩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 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 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我单位近年无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
第2中标候选人 | **汇通水利****公司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书编号 | D****119590 | |||||||||
投标报价 | ****8090.73元 | 计划工期 | 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竣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材料员 | 施工员 | 预算员 | 质量员 | 资料员 | ||||||
刘** | 赵智 | 刘辉 | 朱燕飞 | 张玉何 | 耿飞焱 | 张玉何 | 付荣 | |||||||
NMG****374 | ****06583 | 蒙** C2(2023)****901 | 蒙SL-****1439 | 蒙 SL-202****003031 | 015********011022 08 | 蒙 SL-202****003031 | 蒙 SL-202****003630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2023年科右中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十七标段施工 2.2023年**市**县大**镇**村1.36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第十二标段) 3.2023年**蛮会镇公益渠村和**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4.2021年**市**县屯垦队镇等6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1.1553万亩) 5.2021年**市**吉生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7标段) 6.2022年****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二十四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 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的项目经理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我 三、我单位近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 | |||||||||||||
第3中标候选人 | **宇洪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 | 证书编号 | D****03318 | |||||||||
投标报价 | ****5550.03元 | 计划工期 | 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日期为 2024 年11月30日竣工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员 | 材料员 | 施工员 | 预算员 | 质检员 | 资料员 | ||||||
曹婷 | 王春美 | 杨杰 | 董飞龙 | 周家勰 | 张小玲 | 刘飞 | 郝洁 | |||||||
蒙215****93932 | ****18034 | 蒙SL-****0076 | 蒙SL-****0070 | 蒙SL-****0073 | 蒙130A01431 | 蒙SL-****0079 | 蒙SL-****1506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2021年**市**县五申镇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2、****牧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工程 4、2021年**市**县胜**明丰和美星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 5、**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施工第二十标段 6、2020年**市****镇长胜村等3****农场二分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承诺 | 一、我方在此声明我单位******公司拟派往2024年**市**区**淖尔镇、****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田间、水利、道路防护林等工程) 的项目经理曹婷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我公司在2021 年 1 月至今无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4、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标段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公司 | 初步评审阶段 | 因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中缺少“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通过初审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一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03月27日-2024年3月29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无异议,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0473-****5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烤鸭店****宾馆西50米
联 系 人: 高楷钧
电 话: 132****6555 136****0173
邮 箱: ****@163.com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