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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4]4号
****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竖向界限 | |||||||||||
上限 (m) | 下限(m) | 高差(m) | ||||||||||||
LGT2023-40-1 | ****园区马义线与纬六路交叉口东南角 | 62014 | 住宅用地 | 净地条件出让 | 1.2≤R≤2.0 | ≤30 | ≥35 | 54 | -10 | 64 | 70 | 4652 | 50 | 4652 |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7日至 2024年4月15日到****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27至 2024年4月15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0****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特殊情况的按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幼儿园,建设单位必须在地块东北****幼儿园,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详见LGT2023-40-1号规划设计条件。
(五)、该地块为我县章里集镇(东屯、西屯、中屯)“三屯”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地块,项目约1.3万平方米的建筑,建成后按3200元/****政府团购用于居民回迁,具****政府指定。在建设防空地****人民政府令【2011】第22号《**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要求:在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图纸设计文件及报审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报建,电子报建材料满足《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子报建的通知》要求;和《**省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要求详见LGT2023-40-1号(编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六)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七)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政府设定。
(九)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十)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三)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路西段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009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130********05051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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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