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历经铺街道机关内及大湾岭社区等五个社区制作广告及标识标牌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社区****社区制作广告及标识标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县****社区1组 | 449,000.00元 | 83.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机关****社区****社区制作广告及标识标牌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机关****社区****社区制作广告及标识标牌服务项目 | 包括广告横幅、条幅、喷绘、奖牌奖杯系列、户外车贴、写真系列、展架、标识标牌等内容。范围为行政办公区(包括第一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社区、****社区、群星社区、****社区、****社区(不含319国道、历泉线、S208、创业大道主干道的广告服务)。 | 1、本采购项目为满足我单位及下属单位广告服务需要,服务期限为1年,不定数量,按需提供服务。 2、服务时间响应:服务时间一般都为正常工作时间,不排除特殊紧急情况(非工作日或晚上),响应时间为一小时,累计两次未在一小时内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质量要求: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根据严重程度给予适当处罚)广告服务及其他项目用品、材料和架设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确保安全。 4、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等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单位,采购人将进行2000元/次的罚款,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为保证工作的即时性,准确性,确保项目的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开展业务的相应设备和人员确保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6、因本项目涉及单位机密文件的印刷,成交人须对所提供的服务严格保密,不得将服务事项透露给无关人员。 | 1年,不定期 | 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分期(次)/分项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出具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测评机构提交的专业检测报告作为组织验收的依据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 44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丹、王国华、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计取,500000元*1.5%=7500元。本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包1(****机关****社区****社区制作广告及标识标牌服务项目):
**** | 通过 | 通过 | 53.33 | 15.00 | 15.00 | 83.33 | 1 | 1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00 | 3.00 | 14.80 | 63.80 | 3 | 0 |
**领行广告****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1.00 | 3.00 | 14.64 | 68.64 | 2 | 0 |
****公司 | ||||||||
****公司 | ||||||||
******公司 | ||||||||
**友鹏****公司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村
联系方式:0731-****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宁****社区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3A
联系方式:135****48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宁
电话:158****6399
****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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