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租赁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986号新华书店书城综合楼部分房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5FCZZ(略)-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3-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略)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3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乌鲁木(略) | |||||||||||||||||||||||||||||||||||||
租金底价(元) | (略).00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向新疆产(略)(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租赁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上述租(略),我方拥有该产权(略),对该产权租赁的行为已经过有效的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租赁资产及随其租赁的相关权利,于租赁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产权完成租赁的瑕疵事项(包括(略):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略)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略)。 四、我方确保上述租赁资产在租赁期间不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若因此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略),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略)。 六、确(略),逾期未签订造成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 七、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略)。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第28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略)㎡,目前空置。 二、本次租赁房产装修情况如下:1层大堂商业区:大理石地面,墙面干挂石材,顶部挑空,玻璃屋面;4-5层商业区(餐饮操作间及餐厅):地砖地面,墙面(略),水泥墙体隔断分区;6-7层、11层写字间:公共区域地砖地面,墙面墙纸墙面,挤塑板吊顶,室内(略),乳胶漆墙面,矿棉板吊顶,办公用房分区;12-22层宾馆:水泥地面,墙面水泥抹灰,水泥墙体隔断分区,以客房标准间和套房形式布局。整栋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金属条装饰,塑钢窗。该房产拥有五部客梯,一部货梯,电梯从(略),约300多停车位;具备上水、电、暖、消防、电梯等设施。 (略)㎡,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用房,实际用途为商业、办公用房。产权来源为新建,修建年代为2022年,该区域土地等级为市区商业一级。 四、本次租赁房产停车场位于负二楼,可作为承租的附属配套设施使用,具体车位数量及管理方式在签订合同中明确。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略)。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略),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略) 六、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次租赁资产产权情况后再进行报名,因租赁资产发生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里进行约定。 七、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略)套改造,意向承租方酒店装修改造方案须在报名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八、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函》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九、其他详见《房地产租赁估价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略)。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略),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三、本次租赁标的挂牌租金为:1070万元/首年;租赁期限:10年(装修期1年,装修期间免收租金,租赁期含装修期);租金支付方式:承租(略),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两个月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从合同生效第三年起,每两年租金递增一次,在上年度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率为3%。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略)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9:00:00 至 (略)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市场((略)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略).00元,截止时间2024-04-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金设置条件: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内(略)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情况,视为在《资产承租意向书》中对出租方作出接受租赁条件、并以不低于租金要求进行承租承诺的确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
服务费 | 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小茗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10:00-14:00 15:00-19:00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