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农厅办字[****]41号文件精神及泰和县****年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需采购一批农药物资,用于我县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示范基地建设。本次以竞价方式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赣农厅办字[(略)件精神及泰和县****年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采购一批农药物资,用于我县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示范基地建设。由中标企业进行供货,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二、(略)(公司)应具(略)
具有相应商品经营范围的生产或经营许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询价采购的物质种类、品名、规格及数量
本次采购物资预算总金额5万元,其中80%代森锰锌555包(1kg/包),预(略).5万元;20%(略).噻虫胺(10%氯氟氰菊酯+10%噻虫胺)625瓶(200ml/瓶),预算资金2.5万元。总金额须用完,多出款项以增加相应数量完成。以上所有产(略),产品有效保质期内。
四、其它事项
1.公告时间:从(略)4月2日15时止。
2.报名、询价时间及地点:(略)5时,在江西省泰和县澄江镇龙潭大道泰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公开询价。报名签到时间:(略)5:00--15:30。联系人及电话:谢云飞(略)。
3.供应商应携带的材料: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农药经营许(略)(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略)应商公章,在报价前(略)。
4.询价方式:采取现场提(略),各参加竞价企业需提前填写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
5.报价中标的确定原则:本次(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在最高限价内,以总价报价最低的企业(公司)为中标单位。询价报价包(略)。
6.交货时间、地点:中标公示无异议后7天之内交货,所采物资由中标企业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泰和县境内)。
7.资金结算方式:货物验收后,无异议,一个月内通过财政转账支付。
附件: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采购询价报名表及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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