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武自规告字[****]04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建筑容 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米) | 起始价款(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9 | **县清凉店镇石德铁路南侧 | **** (12.****亩) | 铁路用地 | 50 | 127 | 127 |
受让者须(略)建设。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略)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须知。申请人于202(略),到**县公共**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6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公开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17 时前确认其公开竞买资格。
五、该地块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挂牌的加价幅度为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注:(略)
六、该地块设有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成交。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不能成交。
七、公开挂牌的(略)9 时至****(略) 时30分,地点为**县公共**交易中心。
八、竞得(略),成交后转作受(略)。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略),定金(略)。签订合(略),受让人必须缴清成交土地总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自滞(略),每日按合同约定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交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贾建英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县公共**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
**县自然**和规划局
****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