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翠亨投审〔****〕号
中山翠亨新区产业发展局关(略)
中山翠亨新区(略):
报来“和耀路电缆隧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略):
一、为完善翠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格局和空间发展,根据《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同意建设“和耀路电缆隧道工程”,项目统一编号 (略)-04-(略),项目单位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略)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沿和耀路的路中绿化带下方新建电缆隧道;新建电缆隧道全长约1.225千米,本次(略)(建设内容)包含电缆隧道工作井及区间主体结构工程,隧道内配套动力配电、照明、接地、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报警、综合监控、通信系统、电缆支架、电源等附属配套设施,不含敷(略)。
(略)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略)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略)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项目可研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5.44(略)(当量值),其中年电力能源消费量28.842万千瓦时,符合《固定(略)(国家发展和(略))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略),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略)
中山翠亨新区产业发展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翠亨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局、财政局翠亨新区分局、自然资源局翠亨新区分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略)。 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略)(含安装)的招标 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略)。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勘察、设计已核准,批复文号:中发改翠亨招投标核准〔****〕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