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03-27 15:(略) |
本比选项目为 ****年中国联通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前旗分公司上海庙支局修理维护项目 (采购编号:ZYT-****-021),采购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 采购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1 项目概况:目前,鄂前旗上海庙支局基础设施落后,缺少员工(略)。为了改善员工工作居住环境,提高员工幸福感,本次对鄂前(略)。
1.2 采购内容:鄂前旗上海庙支局修理维护施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预算金额: (略)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选人数量:(略)
1.6 合同期限:(略)
1.7 工期:(略)
1.8 技术要求:(略)
1.9 实施地域:(略)
1.10 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提(略),此安全生产费不打折。扣除安全生产费其余部分采用折扣率报价方式,设置折扣率最高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折扣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
2.2 应答人须为增(略)。
注:须提供(略),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能够开具增(略)。
2.3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注:由于目(略),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按照建市〔****〕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定)。
2.4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略)。
2.5 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略)应答截止日同类项目(房屋新建、装修、改造类)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不少于1份,且单项业绩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不少于25万元。
注:应答人须(略)(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略)。如框架协议(略),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6 本项目不接(略)。
2.7 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略)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 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在禁入期内取消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略)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签字(略)):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至 **** 年 04 月01日 17 时 00 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但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略)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略)-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应答人在应答过程中使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若因未使用联通手机号码造成应答过程信息接受不及时等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采购包并保存;然后点击“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选中需要购买的采购包,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通智(略),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请应答人务必确保“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中本项目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填写正确(请填写稳定的、常用的手机号码及邮箱),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时刻关注联系邮箱(以防本项目相关通知邮件查收不及时)。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比选文件:“比选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比选应答→下载采购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3 特别提醒:
(1)应答人需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采购流程。应答人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应答人针对供应商注册、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略)-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沃支付官网:https://(略)com/wop/index)。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略),须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略)。
4.4 比选文件费用及缴纳方式:(略)
5.1 线上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年04月09日09时00分。
提醒: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周六、日或节假日可能会进行系统优化升级,请各应答人注意把控上传应答文件的时间。
②应答人须使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制作系统获取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5.2 线下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递交全部应答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一份。递交线下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略)9时00分,线下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文苑大厦****室 。
注:①应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应答文件备份,但如出现应答人上传的应答文件在唱价或解密出现异常,且该应答人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应答文件备份的情形,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②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须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联通智慧供应(略)(U盘)应答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的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的电子开标室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略):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子应答文件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略)
6.2 检测相关费用: (略)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略)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发布。
8.1 采 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北路19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
邮 编: (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采购人名称:中国联合网络(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 年 3 月 2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