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共享交通智慧化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的变更公告
**县共享交通智慧化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
补充公告1
致各投标人:
**县共享交通智慧化提升工程(一期)(二次招标)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变更为:
项目 | 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商务技术部分 | |||||
1 | 体系认证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缺少一个证书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同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相关证书有效的网页截图或网站打印页,否则不得分。) | 3分 | ||
2 | 企业(略) (6分) | 投标人具有省级科技型企业证书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评分项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
投标人具有共享电单车、共享单车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略)。本项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评分项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2分 | ||||
投标人需提供(略)享出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带有IAF或CNAS标识。本项最高得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评分项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者证书范围不符合不得分。) | 2分 | ||||
3 | 类似业绩 (3分)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电动自行车或公共自行车)运营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4 | 技术(略) (18分) | 满足招标货物的所有性能及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略)求的给予逐项减分,每低于一项减1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允许偏离的非重要技术参数、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给予逐项减分,每低于一项减0.5分,扣完本项为止; (须针对技(略)) | 16分 | ||
拟投入本项目电单车车架的品牌档次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1) 品牌档次为上市企业,技术性能、功能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 2) 品牌档次为一般企业,得0-0.5分; | 2分 | ||||
5 | 项目建设方案(8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公共自行车和公共电单车建设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针对本项目的公共自行车和公共电单车建设方案可操作性强 、可行性强,投入人员完全满足项目开发需求的得(6-8分); 2)针对本项目的公共自行车和公共电单车建设方案可操作性强 、可行性较强,投入人员基本满足项目开发需求的得(5.1-7.9分); 3)方案内容较为简单,可操作性一般的(0.1-5分)。 | 8分 | ||
6 | 运维方案 (8分)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公共自行车运维”方案进行打分。 运维方案(略),对项目总体目标及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内容完整,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8分); 方案合理,但内容有欠缺,基本能保障项目完成质量的得(5.1-7.9分); 方案简单,相关(略),无法有效保障项(略)(0.1-5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8分 | ||
7 | 人员(略)(5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以及各人员配置的资质情况进行打分。 对项目现状、项目需求了解分析有针对性,人员配置充足,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得(3-5分);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分析合理,人员配置、培训等内容有提及但阐述简单、不完整的得(0.1-2.9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5分 | ||
8 | 应急预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后续实际项目运维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紧急事件、异常处理等是否具(略) 应急响应制度阐述完整详细,实施保障方案内容明确且具有针对性,提出的应急措施科学可行的得(3-5分); 方案简单,提出的应急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得(0.1-3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5分 | ||
9 | 服务质量管控(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中的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内控制度、质量管控措施、服务承诺进行打分。 服务质量管控方案及服务承诺阐述全面,管理规范、监督体系、内控制度、质量管控措施等阐述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质量的得4.0-5.0分; 服务质量管控方案及服务承诺阐述简单,管理规范、监督体系等内容有提及但阐述不完整,基本能保障项目服务的得2.5-3.9分; 服务质量管控方案片面,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的得0.1-2.4分; 未提及此项不得分。 | 5分 | ||
10 |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样品外观及功能演示分 (9分) |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车进行综合评分,制造工艺、外观造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此项(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头盔具备扫码后必须取出后车辆通电功能的,得1分(电动自行车);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具备AI摄像头识别还车功能的,得1分(电动自行车);投标人提供的自行车具备定点还车功能,支持90°还车功能的,得1分(自行车)。 2)功能演示。实现实体卡借还车,手机扫码租车还车功能;检查车辆性能、可靠度,是否满足道路交通安全标准等。根据投标人对上述功能演示情况进行打分,本项目最高4分。 (每位投标人本项演示时长不超过5分钟) 注:(略) | 9分 | ||
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市北部(略)
**省**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