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539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457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石大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 | **市**区新东路东,**大道南 | **** | **洁神环境****公司 | 总投资3000万,占地面积22291.44㎡,建筑面积14499.28㎡主要包括建设面积5799.94㎡的两栋现状厂房,建设面积 7040.84㎡的三栋**厂房,建设面积 1658.5㎡的一栋科研楼。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石大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10万件。 | 1、废气。项目喷漆、烘干、喷塑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喷砂粉尘收集后经各自的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