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城市路灯改造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柏乡县城市路灯改造特许经营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和社会融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略) (略) 万元,合作期内负责:(1)对城区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增加路灯智慧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终端调控,将建设路、牡丹大街、迎宾路、中兴路(槐东大街-午河)、工兴街等5条主要街道的路灯由原有功率150W白色灯光,升级改造为陶瓷金卤灯,亮度达到400W黄色灯亮度并实现5G智能管理。 (2)将槐东大街(建设路-中兴路)110基路灯全部更换(包括 灯杆、灯头、电缆)为智能路灯,实现单灯控制。 (3)改造中华灯168个采用陶瓷金卤灯和LED灯相结合并实现单灯控制。 (4)对原来老的****基路灯杆喷涂翻新。项目公司与柏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等事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财务要求:提供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存在其他潜在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声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 ”查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与招(略)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略)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略),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0:00 至 (略)3:59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查看本项目有无澄清、补遗和修改,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补遗或修改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4-18 09: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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