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文件等规定,(略)对****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市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验收采取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年**市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验收服务;
2.项目单位:(略)
3.采购内容:****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及****年**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项目验收服务(含土地平整和当家塘测绘测量和混凝土工程等质量检测)。在(略)组织安排下根据验收方案负责开展验收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即符合本项目询价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略)(工商(略))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略)(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提供服务能力;
4.报价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认定(略):(1)被责令停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易监管部门明确禁止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可能影响本项目正常实施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询价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项目询价表(报价函)(附件);
2.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以上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评审办法
1.资格评审:由询价评审小组对照公告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评审合格的(略)。
2.价格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合理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即低于平均价第一顺序单(略)由询价小组现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略),即为(略)。
五、付款方式
完成****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及****年**市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项目验收服务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验收成果后30日内付款60%,市局竣工验收通过后付清余下40%。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略)
2.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于****年04月02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直接送至(略)农田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略)
(略)
****年3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