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7日,我局拟对****第三代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靶材研发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第三代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靶材研发制造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园区梓州产城新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兴****公司
五、项目概况:********园区梓州产城新区已建6号厂房、B-5-1号厂房、5号厂房(预留)实施第三代半导体太阳能电池靶材研发制造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租用面积5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6号厂房设置原料区、上料区、搅拌混合区、烘干区、振动筛选区等,B-5-1号厂房设置为办公区,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太阳能电池靶材200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混合、振动筛选设备均设置于密闭车间内,上料、搅拌混合、振动筛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相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6#厂房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上料机、搅拌混合机、烘干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等暂存后外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相关要求对产粉尘车间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等)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同时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FGQB-0209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环境局文件(绵环函〔2023〕56号)及《****园区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总图)》及所在地块取得的《不动产权证》(川2021**县不动产权第****659号)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