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段**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4标段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引江济淮工程**段**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略)
项目标段编号:(略)
各投标人:
“引江济淮工程**段**县弃土区复垦开发项目土地复垦变更方案设计-4标段”(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二、勘察设计要求”的“(略)T-15#、CZHX-QT-16#、CZHX-QT-17#、CZHX-QT-18#弃渣场复垦项目, 主要内容包含复垦区配套工程、灌排渠系及配套、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 农田输配电工程、(略)照(略),结合现状条件:(略)等内容整体性打包。包括:(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修改、优化,定稿。(2)可研报告编制。(3)变更设计及概算:变更设计、概算编制。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4)其它包含在设计范围内的内容:勘探(含物探)、测绘、测量等。(不含施工图设计)”现变更为:“1、总体勘察(略):本次勘察设计内容为引江济淮 CZHX(略), 主要内容包含复垦区配套工(略)工程、农田修复防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等建设内容。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现状条件: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设计修改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结余资金工程设计等内容整体性打包。包括:(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修改、优化,定稿。(2)可研报告编制。(3)变更设计及概算:变更设计、概算编制。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4)其它包含在设计范围内的内容:勘探(含物探)、测绘、测量等。”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县石头镇(略)
**县庐城镇(略)
**县移湖街(略)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