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市青浦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含补充协议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省**市**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含补充协议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7 18:57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比选文件的规定,****(招标人)的**省**市**塘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结算审计(含补充协议跟踪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比选(项目名称)已于2024年3月26****水务局6楼完成比选,****委员会出具的比选评审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推荐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下浮20% | 95.7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雄烽****公司 | 下浮20% | 71.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鼎正****公司 | 下浮20% | 65.3 |
中标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自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之日起10****水务局(行业监督部门名称)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0857—****785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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