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国道南侧工业地块配套道路(创业路)、五洲路以北商业地块水保方案编制、验收及监测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临平区小额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书
兹有招标人为****的320国道南侧工业地块配套道路(创业路)、五洲路以北商业地块水保方案编制、验收及监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现予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公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1037、行政监督部门:0571-****3566,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工程名称 | 320国道南侧工业地块配套道路(创业路)、五洲路以北商业地块水保方案编制、验收及监测服务项目 | 工程地点 | **省-**市-临平区 |
建设规模 | 320国道南侧工业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概算4700万元 |
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价格 | 投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1 | **** | 水保编制和验收服务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 |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 / |
2 | ******公司 | 水保监测服务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5%计取,单个项目监测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 |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 / |
公示单位(招标人):****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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