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农村信用**联上渡信用社营业场所装修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农村信用**联上渡信用社营业场所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县上渡镇
建设规模:建拟对上渡信用社一楼营业场所进行装修,装修面积382㎡。(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或图纸)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02166.13元
要求工期: 60日历天,定额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县农村信用**联上渡信用社营业场所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3 月 28 日至2024年 4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在******办事处(**县城湖路旺府井商业街G2--3号)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报名材料提供贰份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介绍信为原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24年 3 月 28 日至2024年 4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在******办事处(**县城湖路旺府井商业街G2--3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办事处(**县城湖路旺府井商业街G2--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综合评估法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无。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路1000号 地 址: **县城湖路旺府井商业街G2--3号
邮 编:5373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 系 人: 黄 韬
电 话: 0775-****072 电 话: 0775-****136
传 真: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