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局关于规范委托中介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外公开委托我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内容及方式
1.委托内容。**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工程造价结算审核。
2.费用标准。费用标准按《******局关于规范委托中介服务单位管理的通知》(****)执行。具体标准如下:单个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取费标准以500万以内送审造价的0.31%计算,最低付费标准4000元。
3.报价方式。因目前尚有项目工程送审造价未出,故报价方式为报下浮百分比,下浮比例最高者中标。如果某个项目按第2点中的收费标准应收费用为4000元,实际收费也需扣减下浮部分。
二、申请条件
1.****财政局系统报备的备案库中,但已承接该4个项目的预算审核单位(******公司、******公司、永道工程****公司、**金穗****公司)不参加本次结算审核。
2.在**县县**域内设有办事机构。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可****财政局系统报备的备案库中的证明材料,如:****财政局委托的预算审核成果****财政局的委托函或其他材料,****财政局备案库中的材料1份即可;
2.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申请及承诺函(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及年检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4.报价单;
5.**县县**域内设有办事机构证明。
以上材料需置于密封文件袋中并贴上封条。
四、工作流程
1.审核机构在公告期限内向****提交材料。
2.****在公告时间到期后当天或次日组织开标,在企业资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以报价下浮比例最高者中标,负责该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
3.****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和中选结果,委托审核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并签订《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委托书》。
五、中选机构管理
接受委托的审核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托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并在规定时间(一个项目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执业质量负法律责任。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需在2024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送(寄)达****农田股。地址:**县东关君悦恒昌二楼215室;联系电话:0593-****819。逾期送(寄)达的不予接收。
附件:1.**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
2.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申请及承诺函
****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
**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亩) | 中标施工费 (万元) |
1 | **县崇儒畲族乡东杞洋等5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00 | 177.8730 |
2 | **县下浒镇文星明等5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000 | 175.4103 |
3 | **县柏洋乡洋里-后垅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000 | 330.0392 |
4 | **县**畲族乡瓦窑头等3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2000 | 340.96307 |
合计: | 6000 | 1024.28 |
注:上表所列金额为项目中标施工费,非工程送审造价。
附件2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申请及承诺函
****:
我司申请承接**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并已认真阅读有关须知内容,承诺如下:
1.我司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2.遵守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相关办法规定。
3.若我司中选,将独立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并对我司出具的成果文件负责。
4.我司拟派 作为**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负责人,并对服务质量进行控制。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