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紧紧围绕“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县级发展规划,本地**禀赋,产业就业发展需求,依据“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申报程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已脱贫人口无返贫风险,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接续乡村**。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统筹资金74771万元,安排项目98个,为切实做好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实施,现制定**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按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规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紧紧围绕“四个不摘”及中央、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需求走”的原则,立足**条件和市场需求。项目编制围绕产业发展、就业增收、乡村建设行动等三大类98个项目进行安排设计。
二、资金来源
**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98个,实际统筹资金74771万元,其中:《关于**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叶财振字〔2023〕255号)下达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任务资金62288万元、****农场任务资金154万元;《关于**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到位情况的通知》(叶财振字〔2023〕256号)下达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任务资金12329万元(含护路员补助资金1894.8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产业发展项目61个,投资51145.8085万元。
1、**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温室大棚40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8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3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投资2500万元。**温室大棚50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10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 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 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3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投资1750万元。**温室大棚35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7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4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投资2375万元。**温室大棚475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95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 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 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4村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投资2500万元。**温室大棚50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10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6、**县2024年洛克乡8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000万元。**温室大棚40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8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洛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洛克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洛克乡党委书记张海龙、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7、**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13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温室大棚36855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约74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8、**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5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825万元。**温室大棚3666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约73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9、**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7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温室大棚3705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约74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0、**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6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975万元。**温室大棚39435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约79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1、**县2024年吐古其乡15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温室大棚20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4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2、**县2024年吐古其乡12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1750万元。**温室大棚35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7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3、**县2024年吐古其乡8村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温室大棚450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90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4、**县2024年白杨镇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2975万元。**温室大棚59500平方米,折合50*10米标准温室大棚119座,25万元/座,及附属配套建设。由白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白杨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白杨镇党委书记辜永亮、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5、**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950万元。**0.2-0.5m3/s矩型渠4.4公里及附属配套;**0.8-1m3/s矩型渠1公里及附属配套,修建25000m3混凝土沉砂池及附属配套。由阿克塔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阿克塔什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阿克塔什镇党委书记吕世民、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6、**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665万元。**0.3-0.8m3/s防渗渠9.71公里。由白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白杨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白杨镇党委书记辜永亮、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7、**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995万元。**0.2-1.0m3/s防渗渠14.15km。由伯西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伯西热克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伯西热克镇镇**进邹、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8、**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595万元。**0.3-0.8m3/s防渗渠8.5公里。由江格勒斯****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江格勒斯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江格勒斯乡党委书记陈传波、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9、**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395万元。**0.2-0.8m3/s防渗渠5.2公里。由柯克亚****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柯克亚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柯克亚乡党委书记黄顺斌、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0、**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395万元。棋盘乡14村**0.2-0.8m3/s防渗渠5.8公里,68.1万元/公里。由棋盘****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吐鲁洪﹒****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棋盘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棋盘乡党委书记杨**、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1、**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490万元。**0.2-0.8m3/s防渗渠7公里,70万元/公里,并配套渠系建筑物。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2、**县2024年恰其****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390万元。**0.2-0.8m3/s防渗渠4.8公里及其配套设施。由恰其库木管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穆太力甫﹒****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恰其库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其库木管理区党委书记肖祥军、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3、**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510万元。**0.3-1m3/s防渗渠6.9公里及渠系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由河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茹克亚﹒****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河园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河园镇党委书记徐念泽、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4、**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800万元。**0.2-0.8m3/s防渗渠11.21公里。由铁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不都克力木﹒****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铁提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铁提乡党委书记王东、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5、**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0.2-0.8m3/s防渗渠20.28公里防渗渠及配套设施。由乌吉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乌吉热克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乌吉热克乡党委书记黄智、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6、**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385万元。**0.2-0.5m3/s防渗渠5.5公里,70万元/公里,并配套水闸、农桥等渠系建筑物。由乌夏巴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玛丽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乌夏巴什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乌夏巴什镇党委书记王英、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7、**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0.2-0.5m3/s防渗渠10公里。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8、**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680万元。**0.2-0.8m3/s防渗渠10公里,68万元/公里。由依力克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沙迪克江﹒****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力克其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力克其乡党委书记张兆海、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9、**县2024年****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700万元。**0.2-1m3/s防渗渠10公里,70万元/公里。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0、**县2024****基地配套建设项目:投资700万元。**0.2-0.8m3/s防渗渠10公里,并配套水闸、农桥等渠系建筑物。由宗朗****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布力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宗朗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宗朗乡党委书记肖敏、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1、**县2024年白杨镇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56.25万元。示范园75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白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白杨镇、****中心
项目责任人:白杨镇党委书记辜永亮、****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2、**县2024年江格勒斯乡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22.5万元。示范园3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江格勒斯****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江格勒斯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江格勒斯乡党委书记陈传波、****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3、**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134.1885万元。示范园686.1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桃树嫁接13270株,每株补助50元;西梅嫁接8192株,每株补助50元,投资40.96万元。核桃嫁接6115株,每株补助30元。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中心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4、**县2024年恰其库木管理区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22.5万元。示范园3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恰其库木管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穆太力甫﹒****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恰其库木管理区、****中心
项目责任人:恰其库木管理区党委书记肖祥军、****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5、**县2024年河园镇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186万元。示范园6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嫁接新品种185型号核桃4.7万株,每株补助30元。由河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茹克亚﹒****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河园镇、****中心
项目责任人:河园镇党委书记徐念泽、****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6、**县2024年铁提乡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189.075万元。示范园2521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铁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不都克力木﹒****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铁提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铁提乡党委书记王东、****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7、**县2024年吐古其乡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146.25万元。示范园195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其中1村900亩,8村450亩,14村600亩。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8、**县2024年乌吉热克乡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93.525万元。示范园1247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乌吉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乌吉热克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乌吉热克乡党委书记黄智、****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39、**县2024年乌夏巴什镇杏子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7.5万元。示范园1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乌夏巴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玛丽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乌夏巴什镇、****中心
项目责任人:乌夏巴什镇党委书记王英、****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40、**县2024年夏合甫乡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255万元。示范园34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41、**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核桃高产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273万元。示范园365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中心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42、**县2024年柯克亚乡核桃嫁接项目:投资12万元。柯克亚乡15村示范园1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柯克亚2村嫁接1500株,每株补助30元。由柯克亚****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柯克亚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柯克亚乡党委书记黄顺斌、****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43、**县2024年洛克乡2村示范村林果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投资75万元。林果提质增效1000亩,每亩补助750元,包含复**、尿素、修剪、嫁接等。由洛克乡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洛克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洛克乡党委书记张海龙、****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8月
44、**县2024年夏合甫乡高标准示范果园建设:投资71.04万元。****社区1组建设示范园苹果和香梨示范园各一个。香梨示范园预计面积200亩,配备滴灌预计500元/亩,土地平整1000元/亩,荞化香梨苗株距4*6,28棵/亩,420元/亩,资金38.4万元;苹果示范园170亩,种植黄元帅苹果,配备滴灌预计500元/亩,土地平整1000元/亩,黄元帅苗株距4*6,28棵/亩,420元/亩,资金32.64万元。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心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中心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中心党支部书记郑斐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9月
45、**县2024年巴仁乡红薯窖改造项目:投资200万元。对5村现有的红薯窖进行改造,配备电力温控设施;英**村建设1座红薯窖并配备附属设施。由巴仁****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力甫﹒****县委常委)
项目责任单位:巴仁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巴仁乡党委书记刘**、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6、**县2024年江格勒斯乡蔬菜储存窖建设项目:投资60万元。**200m3黄萝卜储存窖2座,30万元/座。由江格勒斯****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江格勒斯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江格勒斯乡党委书记陈传波、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7、**县2024年乌夏巴什镇马铃薯种薯产业园建设项目:投资350万元。**720吨冷藏库,长度24米、宽15米、高10米,库温0-5°C,包含钢结构制作安装,库房地面基础,制冷设备,地面保温及配套附属设施。由乌夏巴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玛丽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乌夏巴什镇、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乌夏巴什镇党委书记王英、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8、**县2024年夏合甫乡青贮窖建设项目:投资80万元。养牛场配套青贮窖1000m3,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党工委书记周学鹏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9、**县2024年宗朗乡蔬菜储存窖建设项目:投资106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0万元。**150㎡蔬菜储存窖2座。由宗朗****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布力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宗朗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宗朗乡党委书记肖敏、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0、**县2024年夏合甫乡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建设项目:投资263万元。对100亩水稻田进行碎片化整理,引进新品种水稻种植,虾苗投放15吨及农业产业相关附属设施。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1、**县2024年铁提乡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资496.5万元。采购樱桃树100亩,50株/亩;采购红枸杞25亩、黑枸杞25亩,300株/亩;采购草莓5亩,5000株/亩;**沉砂池一座、蓄水池一座,配套引水渠和水闸等附属建筑物,**约1500亩滴灌系统并配套滴灌附属设施、泵房、阀井、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由铁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不都克力木﹒****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铁提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铁提乡党委书记王东、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2、**县2024年保鲜冷藏库改造项目:投资154万元。****社区15座保鲜库更换冷风机30台,配套电缆线、架子及配件更换。配备电动叉车2台,塑料周转筐1万个。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8月
53、**县2024年乌吉热克乡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投资970万元。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6467.89亩。由乌吉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乌吉热克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乌吉热克乡党委书记黄智、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4、**县2024年恰其库木管理区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投资250.48万元。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3047.45亩。由恰其库木管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穆太力甫﹒****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恰其库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恰其库木管理区党委书记肖祥军、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5、**县2024年吐古其乡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投资890万元。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7385.75亩。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6、**县2024年江格勒斯乡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投资170万元。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2911.52亩。由江格勒斯****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江格勒斯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江格勒斯乡党委书记陈传波、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7、**县洛克乡2024年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投资1138万元。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7586.65亩。由洛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洛克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洛克乡党委书记张海龙、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8、**县2024年核桃油高值化精深加工建设项目:投资900万元。建设1200m3筒仓1个,200m3油罐2个,40m3成品油罐6个,核桃油高值化生产线4条,包含:10000吨/年核桃油预处理、冷压榨生产线;3000吨/年核桃油无水脱胶、脱色、脱臭、脱蜡精炼生产线;2000吨/年核桃油薄膜蒸发+分子蒸馏脱塑、脱酸生产线;2000吨/年小包装核桃油灌装生产线。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管委会主任赵刚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9、**县2024****工厂建设项目:投资1700万元。****工厂一座,建设厂房10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管委会主任赵刚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60、**县2024****工厂建设项目(二期):投资1600万元。建设核桃精深加工生产线2条,投资1220万元,计划采购壳果生产线(核桃、开心果、巴旦木50T/D),配套洗果机、开口设备、杀青预烘设备、入味设备、成品烘烤设备等54台;计划采购果仁生产线(盐焗果仁50T/D、浅粉裹粉果仁26T/D),配套前裹粉系统、后裹粉系统、盐焗入味果仁烘烤系统等设备30台。****工厂厂区附属,投资380万元,实施道路及硬化约0.9万平方米,配套供、排水管网、电力设施等。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管委会主任赵刚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61、**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投资10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投资1000万元。由农业农村****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二)实施就业项目2个,投资3076.752万元。
1、**县2024年临时性公益岗位补助项目:投资1181.952万元。**县开发608个临时性公益岗位,每个公益岗位每月补助1620元。由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人社局
项目责任人:人社局局长孙锦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2、**县2024年农村道路管护人员补助:投资1894.8万元。农村道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项目,为1579个护路员发放补贴。由交通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沙迪克江﹒****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
项目责任人:交通局局长王智斌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2024年12月
(三)实施乡村建设项目35个,投资20548.4395万元。
1、**县2024年吐古其乡14村重点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300万元,本次安排衔接资金1300万元。**排水主管网10公里,修建化粪池,并配套检查井及接户管等附属设施;**生产车间6003.58平方米,配套水、电、消防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住建局、****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住建局书记王华明、****管委会主任赵刚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县2024年柯克亚乡5村重点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1447.9万元,本次安排衔接资金447.9万元。建设污水管网3.5公里,配套玻璃钢化粪池100立方米、检查井140座、吸粪车1辆等设施;养殖示范综合区建设,**棚圈1000平方米,饲料加工棚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民宿改造20户;广场及周边硬化12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采购垃圾回收箱8个、垃圾运输车1辆;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由柯克亚****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文旅局、****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柯克亚乡、住建局、文旅局、****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柯克亚乡党委书记黄顺斌、住建局书记王华明、文旅局局长封利、****党工委书记周学鹏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县2024年夏合甫乡13村重点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870万元,本次安排衔接资金869.7496万元。实施100户节水灌溉设施配套,**污水管网12公里,修剪化粪池并配套检查井、吸粪车1辆等附属设施配套;购置垃圾回收车6台、垃圾运输车1辆;实施基础设施改造提升2公里及附属设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4、**县2024年阿克塔什镇5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柏油路5公里,40万元/公里。由阿克塔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阿克塔什镇、交通局
项目责任人:阿克塔什镇党委书记吕世民、交通局局长王智斌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5、**县2024年巴仁乡2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50万元。建设5公里污水管网,70万/公里,涉及163户。由巴仁****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力甫﹒****县委常委)
项目责任单位:巴仁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巴仁乡党委书记刘**、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6、**县2024年白杨镇3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402万元。铺设排水主管网约6.7公里,修建化粪池、检查井等配套附属设施。由白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白杨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白杨镇党委书记辜永亮、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7、**县2024年白杨镇10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522万元。铺设排水管网约8.7公里,修建化粪池、检查井等配套附属设施。由白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白杨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白杨镇党委书记辜永亮、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8、**县2024年伯西热克镇1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90万元。**防渗渠1.3公里,农桥9座。对97户农户进行污水处理改造,修建化粪池及其他附属设施。由伯西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伯西热克镇、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伯西热克镇镇**进邹、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9、**县2024年伯西热克镇16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714万元。**污水管网10公里,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涉及346户。由伯西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伯西热克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伯西热克镇镇**进邹、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0、**县2024年江格勒斯乡5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720万元。铺设排水管网约12公里,修建化粪池、检查井等配套附属设施。由江格勒斯****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江格勒斯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江格勒斯乡党委书记陈传波、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1、**县2024年柯克亚乡1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110万元。70户进行污水处理整治修建化粪池检查井及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管网长度1.6公里。由柯克亚****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柯克亚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柯克亚乡党委书记黄顺斌、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2、**县2024年恰其库木管理区2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700万元。铺设污水处理管道12.26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由恰其库木管理****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穆太力甫﹒****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项目责任单位:恰其库木管理区、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恰其库木管理区党委书记肖祥军、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3、**县2024年河园镇10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60万元。**污水管网主管网6公里,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涉及244户。由河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茹克亚﹒****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河园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河园镇党委书记徐念泽、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4、**县2024年河园镇11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402万元。**污水管网主管网6.7公里,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涉及233户。由河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茹克亚﹒****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河园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河园镇党委书记徐念泽、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5、**县2024年铁提乡5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285万元。铺设排水主管网约5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等,涉及户数约187户。由铁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不都克力木﹒****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铁提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铁提乡党委书记王东、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6、**县2024年铁提乡6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62万元。铺设排水主管网约6.7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等,涉及户数约309户。由铁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不都克力木﹒****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铁提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铁提乡党委书记王东、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7、**县2024年吐古其乡阿克塔什(6)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610万元。**污水管网10.2公里,修建化粪池并配套检查井及接户管等附属设施。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8、**县2024年吐古其乡英托喀依艾格勒(5)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650万元。**污水管网10.8公里,修建化粪池并配套检查井及接户管等附属设施。由吐古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艾斯开尔江﹒****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
项目责任单位:吐古其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吐古其乡党委书记黄林、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19、**县2024年乌吉热克乡5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594万元。对全村农户污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8.2公里污水管网,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并穿越道路、硬化路面恢复、局部零星修缮等。由乌吉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乌吉热克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乌吉热克乡党委书记黄智、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0、**县2024年乌吉热克乡14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550万元。**9.1km污水管网及280户入户管网设施,配套检查井,并对穿越道路、硬化路面及渠道进行恢复。由乌吉热克****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副书记)
项目责任单位:乌吉热克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乌吉热克乡党委书记黄智、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1、**县乌夏巴什镇9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598万元。建设3.7公里污水管网,并配套化粪池、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涉及142户;**0.2-0.8m3/s防渗渠4.5公里,并配套水闸、农桥等渠系建筑物。由乌夏巴什****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玛丽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乌夏巴什镇、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乌夏巴什镇党委书记王英、住建局书记王华明、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2、**县2024年依力克其乡16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460万元。**特色产业(西梅、恐龙蛋、桃子、甜玉米等)生产车间1座,占地约8亩,其中:建设1500㎡彩钢房1座,建设1200㎡车间1座,地面硬化2500㎡及附属设施配套。由依力克其****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管委会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沙迪克江﹒****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力克其乡、****管委会
项目责任人:依力克其乡党委书记张兆海、****管委会主任赵刚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3、**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5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487.5万元。**排水管网7.5公里,配套化粪池等附属配套设施。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4、**县2024年依提木孔镇27村示范村乡村建设项目:投资325万元。**污水管网5公里,配套化粪池及附属配套设施。由依提木孔****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卜杜克热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依提木孔镇、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依提木孔镇党委书记朱辽荣、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5、**县2024年宗朗乡清泉1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360万元。**污水管网5.2公里,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涉及120户。由宗朗****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布力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宗朗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宗朗乡党委书记肖敏、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6、**县2024年河园镇桥梁建设项目:投资130万元。河园镇2村**1座桥(长16米,宽8米),18村1组修建1座桥(长12米,宽5米)。由河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茹克亚﹒****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河园镇、交通局
项目责任人:河园镇党委书记徐念泽、交通局局长王智斌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7、**县2024年恰尔巴格镇桥梁建设项目:投资52万元。**桥梁1座(长8米,宽度6米)。由恰尔巴格****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恰尔巴格镇、交通局
项目责任人:恰尔巴格镇党委书记汪进飞、交通局局长王智斌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8、**县2024年西合休乡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157万元。修建道路10.51KM。由交通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沙迪克江﹒****政府副县长)
项目责任单位:交通局
项目责任人:交通局局长王智斌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29、**县2024****社区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投资490万元。园艺社区下水道管网一系列配套,污水集中处理点进行维修改造,其中修建化粪池1000m3,**下水主管网7公里、入户管网1公里,12m3吸污车1台。由夏合甫****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木江﹒****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
项目责任单位:夏合甫乡、住建局
项目责任人:夏合甫乡党委书记叶人宾、住建局书记王华明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0、**县2024年宗朗乡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投资395万元。**沉砂池1座,占地46.6亩,预计总池容6.5万m3。由宗朗****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阿布力肯﹒****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项目责任单位:宗朗乡、农业农村局
项目责任人:宗朗乡党委书记肖敏、农业农村局局长吐尔孙江﹒买买提艾力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1、**县2024年洛克乡康开其克(8)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234.81万元。更换及改造管道17.903公里,均为PE100级。(其中DN160的PE管2.435公里,DN90的PE管0.67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75的PE管4.779公里,DN63的PE管3.703公里,DN50的2.416公里,DN75~DN50的压力等级为1.0Mpa;入户管DN20的3.9公里,压力等级为1.6Mpa)。更换及改造管道涉及农户280户,****商铺、学校等混凝土路面2.4公里。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36座,其中闸阀井11座,交叉建筑物25座(穿渠建筑物7座,穿路建筑物18座)。由**县农村****服务站****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赛德艾合买提﹒****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服务站、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县农村****服务站站长唐海军、水利局局长王平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2、**县2024年洛克乡英艾日克(9)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360万元。更换及改造管道31.893公里,均为PE100级。(其中DN200的PE管1.859公里,DN160的PE管2.033公里,DN1160的PE管2.89公里,DN90的PE管1.998公里,DN200~DN90的压力等级为0.8Mpa;DN75的PE管2.625公里,DN63的PE管7.44公里,DN50的PE管6.973公里,DN75~DN50的压力等级为1.0Mpa;DN20的PE管6.075公里,压力等级为1.6Mpa)。更换及改造管道涉及农户405户,****商铺、学校等混凝土路面2.0公里。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70座,其中闸阀井22座,交叉建筑物48座(穿渠建筑物8座,穿路建筑物40座)。由**县农村****服务站****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赛德艾合买提﹒****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服务站、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县农村****服务站站长唐海军、水利局局长王平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3、**县2024年西合休乡黑恰沟村饮水工程建造项目:投资477万元。建造DN315取水渗管100米,压力等级1.0Mpa;**输水及排水管道5.0km及配套设施,管道均为PE100级,压力等级1.0Mpa,新增自动化系统及一体化水处理设备各1套;**100m3原水池一座;**50m3**池一座;新****设备厂房1座。由**县农村****服务站****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赛德艾合买提﹒****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服务站、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县农村****服务站站长唐海军、水利局局长王平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4、**县2024年铁提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2016.53万元。更换及改造管道97.514公里,均为PE100级。其中DN400的PE管2.94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315的PE管10.763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250的PE管1.271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200的PE管1.349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160的PE管5.255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110的PE管1.801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90的PE管5.822公里,压力等级为0.8Mpa;DN75的PE管17.788公里,DN63的PE管15.236公里,DN50的11.214公里,DN75~DN50的压力等级为1.0Mpa;入户管DN20的24.075公里,压力等级为1.6Mpa。更换及改造管道涉及农户4346户,****商铺、学校等混凝土路面15000m。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217座,其中闸阀井86座,交叉建筑物131座(穿渠建筑物24座,穿路建筑物107座)。土方开挖12.90万m3,土方回填12.90万m3。日供水量为1984.92m3/d。由**县农村****服务站****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赛德艾合买提﹒****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服务站、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县农村****服务站站长唐海军、水利局局长王平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35、**县2024年恰其库木管理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资2466.95万元。需更换及改造管道155.326公里,更换及改造管道涉及农户1977户,****商铺、学校等混凝土路面30337m。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402座,其中闸阀井112座,交叉建筑物290座。由**县农村****服务站****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局负责监督指导服务,****领导小组暨****审查备案。由县乡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项目责任领导:赛德艾合买提﹒****政协副主席)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村****服务站、水利局
项目责任人:县农村****服务站站长唐海军、水利局局长王平
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0月
四、实施项目的原则
(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久安总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整村推进,注重效益的原则。各项目实施行业单位、乡(镇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两个全覆盖”工程包村帮扶单位和“访惠聚”工作队及帮扶干部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的创业致富能力,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启动实施前的各项准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衔接与配合,确定受益户,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拖延项目执行时间,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二)**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县委副书记李永谦同志负总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江兆侃同志负责。同时成立财政衔接资金、****小组,****县委副书记李永谦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江兆侃同志担任,并下设:
****小组:由乡村**局负责对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质量的督促检查,****乡村**局、****委员会、纪委监委、项目实施等单位组成。
****小组:由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落实、监督、使用管理、审计等负责,****财政局、审计局、项目实施等单位组成。
****小组:由乡村**局负责对项目实施阶段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乡村**局、财政局、****委员会、纪委监委、审计局、项目实施等单位组成。
五、实施项目的要求
(一)各项目乡(镇区)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将“访惠聚”工作队和“两个全覆盖”工程帮扶干部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的实施进行责任挂钩,由“访惠聚”工作队和“两个全覆盖”工程帮扶干部共同负责脱贫户的入户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早实施,脱贫户早受益的目标任务。
(二)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全面实行公告公示制。项目资金额度、****广播站、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告,在实施乡镇、村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未进行项目公示的乡(镇区)、村,一律不予启动项目。
(三)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的单位,****小组暨****将分别与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包含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县委、县政府报告,同时,纪委作出相应的问责追责。
(四)加强项目检查验收和管护,建立健全项目验收、检查和抽查及项目实施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做好项目产权移交,签订项目产权管理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维护,跟踪问效,动态监测,确保项目在民生建设工作中发挥长期效益。
(五)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落实,各项目主管单位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做实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监管,常态化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化解,保障施工安全。各项目单位要用好监理人员的技术力量,对监理加强管理,凡是发现施工不达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要严格实行衔接项目建设终身负责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附:**县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项目计划表
****领导小组暨
****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