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3月组织编制了《**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银小兵)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位于****广场。项目规划建设占地面积为44192m2(4.42hm2)。****广场进行海绵化改造,主要包括:环广场周边人行道改造约5377平方米、****广场约4851平方米,文创区域改造约10562平方米、绿化提升约9252平方米、下沉式绿地约6250平方米、中心广场铺装修复7900平方米,海绵城市智慧监测系统及配套建设植草雨水沟、地埋式雨水收集池、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其中,海绵城市及排水工程应保障项目地块年径流控制率达到75%以上。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为0.78万m3(包含表土0.19万m3,包含建渣0.03万m3),填方为0.75万m3(包含表土0.19万m3),无借方,余方为建渣0.03万m3。项目剩余土方0.03万m3运****开发区**弃土场集中处理。该弃土场由****公司管理经营,该弃土场已于2020年12月3日取得《****水利局关于**弃土场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函〔2020〕351号)可容纳弃土量约54.8万m3,可容纳本项目的弃土,且该公司已取得正规合法经营的手续,运至该弃土场后,后续的水土保持管理均由****公司负责。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299.84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5月完工,施工期7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9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公司联系人:冉洋,联系电话:182****5718。
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局)联系人:董先生,监督电话:0839-****745。
附件:1.**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
****水利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 |
附件1.**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附件2.**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