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略) | 发布机构: | (略)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略) | |
公文时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略)民政局采用(略)方式向社会力量采购养老信(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略)
项目名称:(略)民政局购买养老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项目编号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资金(万元) | 备注 |
1包 | AMMZ-****-CG-1 | 协助(略)民政局完成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内容。承接机构派出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开展服务。下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6 |
3、分包:(略)
二、供应(略)
供应商应满(略):
(1)具有独立承(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略),提供****年1月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其中空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略)
(5)参加政府采(略),在经营活(略)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说明
供应商可从(略)民政局网站(http:(略)查阅采购信息、预览磋商文件。
登录(略)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四、缴纳资料费及保证金方式
1、采购(略)。
2、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五、递交竞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媒介
(略)民政局网站(http:(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民政局
联 系 人:(略)
(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略)民政局购买养老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AMMZ-****-CG-1 |
3 | 采购单位 | (略)民政局 |
4 | 采购内容 | 协助(略)民政局完成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内容。承接机构派出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开展服务。 |
5 | 采购预算 | (略),供应商竞标报价时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竞标无效 |
6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资金及本级匹配资金 |
7 | 采购方式 | (略) |
8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9 | 竞标人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6月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其中空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10 | 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 |
11 | 评审办法 | (略)法 |
12 | 竞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天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时间:(略) 地点:(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4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 时间:(略) 地点:(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5 | 服务期、地点 | 服务期:7个月,自(略) 服务地点:(略) |
17 | 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 | (略) |
18 | 报价方式 | 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
19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0元 |
20 |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交不全,竞磋小组成员将否决其竞标 |
21 | 履 约 保证金 | 无 |
22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略)民政局网站(http:(略) |
23 | 招标代理费 | 0 |
注:采购须知与采(略),以采购须知前附表为准。
二、说明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及《政府采购(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略)民政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采购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为自行采购,无采(略)。
2.3 “供应商”是指:(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招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在参(略)。
2.4“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略)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进口设备
如确需采购进口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本项目未办(略),不予(略)。
6.节能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略)。
7.环境认证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略)品目,评标工作将严(略)。
8.扶持政策
8.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投标人 (小型、微型企业) | 2%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15%)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0%(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5%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 (1-5%)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8.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略)。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略),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略)。
(2)在政(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略)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略)。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略),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略)。
(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9.服务(略)
服务期:服务期7个月,自(略)
服务地点:(略)。
10.招标代理服务费
无。三、(略)文件1. (略)文件的构成
1.1 (略)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略)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与验收
(4)采购内容与服务需求
(5)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6)评标办法
(7)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 (略)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可以对(略)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如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遗漏、歧义等问题)进行询问,或是认为(略)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需要提出质疑的(对(略)文件质疑的详细规定详见“质疑与投诉”),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澄清回复。
2.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在竞标截止3个工作日前按(略)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澄清补充公告的形式发布。如澄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按照2.2节的相关规定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视同默认,在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略)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不予受理。
2.3 该更正补充公告是(略)文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4 供应商提(略)者回答范围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l 在竞标截止时间5 个工作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略)文件进行修改。
3.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每一个供应商手中,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略)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协商后可适当推迟磋商时间,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3.4 当(略)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
2.1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略)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略)。
2.2 投标报价的范围: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含本采购文件要求、合同履约需要及(略)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不得缺项、(略),否则(略)。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略),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响应文件的密(略)
3.1纸质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应用A4纸书写、。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略)(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除外)。
3.2 电子版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供PDF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内容必须一致,在电子文档上标明供应商全称。(电子文档使用U盘)
3.3响应文件正、副本中要求签署盖章的应按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略)(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3.3响应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进行装订;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包投标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投标包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分包密封。
3.4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响应文件密封,电子文档可(略)。密封封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或《电子版》字样,并在密封包装上粘贴密封条。
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如果未按上述(略),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投标有效期
4.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2出现特(略),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略),应按供应(略)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略)
(2)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略)。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略)
(4)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采购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8.投标(略)
采购文件规(略),供应商应(略)(包括演示内容、演示环境、演示人员),自行提供演示设备。
五.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2.开标程序
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代表、监督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供应商签字确认;
(5)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在开标记录上对应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评审委员会。
2.2开标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略)。
六.评标
1.评审委员会
1.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3人以上(含3人)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2评审委(略),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采购文件和(略),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澄清
评审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略)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略)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1评审委(略)。
3.2评审委(略),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4.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第六章评审表。经评(略),凡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略)
(5)不同供应商(略)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废标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略)务项目(含政府和社(略))、市场(略),以及需(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7.定标
评审委员会按(略),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8.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不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9.成交(略)
采购人以书(略),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成交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采购人处领取。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略),可以向采购(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略),以书面形(略)
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略),已经(略),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4为了使(略),质疑采用实名制,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2.5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的单位(略)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日期。
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略)
(3)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略)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质疑时限提出的质疑;
(6)除亲自送达书面质疑书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
2.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监督部门,并给(略)。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略)。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略)
1.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略)
政府采购(略)。
1.4拒绝签订(略),并承(略)。
2. 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采购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合同法》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并存档。逾期未验收或未按时交回验收单,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略)
地址:(略)
(略)
地址:(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略)项目(填写项目名称)(略)(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招 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货物(如有)内容如下: (略)(略)_。
(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略)件—服务 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
(一)服务期限:(略)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如有):(略)
(三)服务地点:(略)(填写详细地址)
(四)乙方代表及(略)(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五)甲方代表及(略)(填写姓名和联系电话)
注:服务成果分阶段交付的,应分别列明各阶段的交付时间、交付内容。
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 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 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 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略)。
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乙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略)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 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
五、甲方对(略)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 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六、合同金额 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略)元(小写)(略)(大写)。
七、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略)
(二)付款条件:(略)
(三)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略)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略)
九、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略)的(略)承担违约 责任。延期达到(略)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 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略)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略)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略)%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 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略)%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略)。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略)天内提供有关 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解决:
(一)提交(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略)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____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略)各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 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十三、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略):
1、服务清单(双方(略))
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
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4、(略)(磋商、谈判)文件
5、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略)(略)_。
甲方名称:(略)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略)
(略)
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略)项目名称:(略)民政局购买养老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略)
采购单位:(略)民政局
采购方式:(略)
采购预算:6万元
2.付款方式及支付比例
支付比例:(略)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协助(略)民政局完成基本养老信息收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等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一)基本养老信息收集:协助(略)息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
(二)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协助完成民政局与自治区养老服务系统的对接,及时录入和更新各类信息和数据;
(三)业务培训:协助做好各旗(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政策法规及系统操作培训工作;
(四)绩效评价:协助完成年度(略)
以上服务内容由承接机构派出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开展服务。
三、评估方式
(一)服务项目自评。对服务项目进度、服务内容完成情况、专业人员表现、资料档案管理、社会反响等内容进行自评,促进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服务绩效考评。通过数据分(略),评估服务成效,反映服务质量。
(三)满意度调查。由业务主管科室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五章 供应商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一、说明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磋商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略),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略)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6月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其中空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如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需扫描且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过期失效不响应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均为无效投标。
三、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3.2人员情况,包括:(略)
第六章 评标办法((略)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方法
(略)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评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略),并按磋商文(略)。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略)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略):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略)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
5.有下(略),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略)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略)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略);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略)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略)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略)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略)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略)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4)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采购(略)。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略)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略)。
2.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略)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略)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略)。
3.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略),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略)。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略)(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略)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略)(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略)。评审(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略)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具有独立(略) | 审查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登记证书;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年至****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年6月至开标之日期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其中空报、依(略),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 审查(略)好的执行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略) | ||
6 | 信用记录 |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表二:(略)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略)。 | ||
2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字迹清晰,要求盖章的加盖公章。 | ||
3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略),供应商竞标报价时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竞标无效。 | ||
4 | 服务期 | 服务期7个月,自(略) | ||
5 | 投标文件 装订 | 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装订牢固,不允许出现散页或随意可抽取现象(不能采用活(略)) | ||
6 | 投标有效期 | 竞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响(略)) |
注:以上评审内容凡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按无效竞标处理。
表三:(略)
1、评标方法: (略)
2、报价得分=(评标基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略)
特别声明:(略)
3、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4、磋商小组认为竞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对竞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确认其竞标报价是否有效。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构成 | 总分:(略) 1、报价部分20分 2、技术部分65分 3、商务部分15分 |
报价部分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略)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 |
技术(略) | |
服务方案25分 | 制定完整、细致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需求调研、服务目标、服务阶段、任务分工、跟踪回访等方面。方案详细、具体、完善,服务措施、内容、流程、管理、质量可行性强、针对性强、有利于服务对象的得 25 分;方案较完善,可行性较强、针对性较强、较有利于(略)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概况认知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项目概况认知进行评审: 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项目计划的认识和理解透彻,重点、难点分析(略),得10分; 对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项目计划的认识和理解较透彻,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较清晰、措施较合理,得8分;对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项目计划的认识和理解一般,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晰,得6分;对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项目计划的认识和理解不准确,重点、难点理解有偏差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服务承诺 (15分) | 根据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进行承诺,最大程度的体现供应商在对该项目服务内容的专业度、影响力及其他服务。服务承诺内容完整详细,服务态度主动积极性强,对项目实施响应及时性强,承诺内容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服务态度主动积极,对项目实施响应及时性较强,承诺内容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10分;服务承诺内容完整一,服务态度主动,对项目实施响应及时性一般,承诺内容可操作性一般的得5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人员配备 (10分) | 对人员配备进行对比评价,在完全(略),且组织架构清晰、所配人员岗位证件齐全的得10分;能基本满足项目人员配置需求,且组织架构清晰,所配人员岗位证件不齐全的得7分;不能满足项目人员配置需求,且组织架构不清晰,所配人员岗位证件不齐全的得4分;无体现不得分。 |
组织内部管理制度(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管理制度、档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评估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评审:组织结构合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得5分;组织结构较合理、各项管理制度较健全得3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制度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部分15分 | |
业绩8分 | 近三年(****年1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依据,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予评分)。 |
项目人员7分 | 1.拟派本项目负责(略)(以附在响应文件中的证书复印件为准),具有2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的得2分,满分4分(以附在响应文件中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2.拟派本项(略)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以附在(略))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略)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略)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一、投标函…………………………………………………………(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四、竞标报价表……………………………………………………( )
五、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
六、同类项目业绩…………………………………………………( )
七、项目服务方案及承诺…………………………………………( )
八、资格审查资料…………………………………………………( )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了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内容,愿意以 (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服务,并提交成果报告。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略),并随时接受中标。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 名: (略)
职务: (略)
附:(略)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略)
日 期: (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 (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委派人 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略),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供应商: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四、竞标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含提供服务、税金等的一切费用的合同终了价。
3.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与优惠声明(如有的话)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单独递交作为开标之用,且该表须与响应文件中保持一致,未提供或内容不一致,均将(略)。
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
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不作为投标报价打分的依据。如中标,优惠承诺将(略)。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日 期: (略)
五、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
(一)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职称或职业资格 | 学历 | 身份证号 | 从事本工作年限 | 备注 |
注:1.该表需填写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具体实施人员,
2. 此表后附拟派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
3. 如竞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 年龄 | 学 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略)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等(略)文件要求的资料扫描件
六、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名称 | 实施时间 | 实施地域 |
说明:
1.请提供合同复(略)。
2.近三年(****年1月至今)。
七、服务方案及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根据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及 “采购内容及要求”由竞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作、扩展(格式自拟)
八、(略)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二)信用承诺函
我公司(本人)自愿参加本次交易活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招标拍卖(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交易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和失信被执行记录。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经(略)。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略):
(略)
(三)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证明文件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 )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填报要求:(略)
本表后附“小微企业名录”(http://(略)gov.cn/)截图。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略)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询价小组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企业名称(略):
(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略));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略));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略),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略)。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略)(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略)
(五)各类证明材料
1、磋(略)。
2、竞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授权代表:
(略)
地址: (略)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略):
质疑项目的编号: (略)
采购人名称:
磋商(略):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略)
日 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略),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略),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略),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略),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略),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略),并加盖公章。
附件2 投诉书范本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略)
投诉人:
(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略)
授权代表: (略)
(略)
被投诉人1:
(略)
联系人: (略)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略)
联系人: (略)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略)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略)
采购结果公告:(略)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略)
日 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略)。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略),质疑函、质疑(略)。
5.投诉书的投(略),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 合同(略)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进行修订。
(略)民政局购买养老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合同
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略)
(略)
地址:
联系人: (略)
根据(略)民政局购买养老信息化建设服务项目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磋商文件》的规定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内容和数量:
二、服务期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考核评估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内民政发〔(略),聘请第三方开展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指导、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一方的(略)。
2.审核乙方的执行计划、费用预算、决算报告、检查乙方的资金使用情况。
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独立完成服务内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略),如果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和延期的,需报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2.接受、配合第三方监督管理和财务审查,及时、准确(略)。
3.确保合同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债务偿还、对外投资,不得用于购买汽车、设备等其他增加固定资产的支出。执行项目所必须的交通、会议、印刷、宣传等费用的支出总额不得超过购买服务价款总额的8%。
4.建立健全购买服务资金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开具正规发票,严禁使用假发票、收据、白条等作为购买服务资金开销依据。
1.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工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内容,甲方不得扣除乙方相应费用,给乙方造成经(略),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由甲方扣除相应服务费作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略),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在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略),如协商不成时,则合同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乙方须承担本项目实施、管理及相关的一切责任,未经甲方实现书面同意,乙方不(略),不得无故调整。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对(略),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不履行服务承诺或违背服务承诺中的任何一项,甲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改正,如乙方不予理会的,甲方可采用取消服务资格和终止合同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
3、对于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乙方服务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略)。
5、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调整本项目的服(略),对此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否则,相关的一(略)
6、本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参加通知书》、《补充合同》(如有)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和附件一共 页。
7、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管理主管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略),并取代双(略)。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 (略)
(略)
(略)
签订日期: (略)
签订地点:
文件下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