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34号
关于高要区河台镇罗闪村委会长湾村(略)
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高要区河台(略)经研究,现就项(略):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18号)文件精神,为改善河道、沟渠水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略),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河台镇罗闪村委会长湾村片区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略)-20-(略)。
三、项目建设单位:(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河台镇罗闪村长湾自然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15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站点,占地面积约45平方米,新建污水接驳管共276.8米,将村内(略)。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略)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52.92万元,其中:工程费47.77万元、(略).1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
八、建设项(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略))、《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略),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略)执行(见附件)。
附:(略)
肇庆市高要区(略)
****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略)
抄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和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