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2023年第1批建设用地(永兴镇宝山村5组)
征收土地公告——绵阳市****年第1批建设用地(永兴镇宝山村5组)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绵阳市****年第1批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一)批准机关:(略)
(二)批准文号:(略)
(三)批准时间:(略)
(四)批准用途:(略)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略)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略)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公顷,均为耕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Ⅰ): ****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略)
2.安置补助费:(略)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本次应该安置农业人口1人,采取养老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永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张贴在被征收土地的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同时在涪城(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网址:http://(略)gov.cn)。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年第1批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绵)〔****〕1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略)。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
****年3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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