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灵城中心校教学楼和邱庙中学运动场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灵璧县灵城中心校教学楼和邱庙中学运动场工程(项目编号: EP-LBGC(略)) 澄清公告如下:
一、原(略).1条要求,现按3月21日最新范本要求全部更换,修改为: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361 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748 号)、《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发改公管〔****〕107 号)《宿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内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略)
1.2.2企业注册人员数量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建筑工程施工(略):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市政公用工(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略) 5人。
1.2.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略))需提供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略)),未提供相关截图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1.2.4评标委员会登录安徽省住建厅网址http://(略)gov.cn/site/tpl/****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 - 平台)https://(略)gov.cn/home,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其资质或从业人员资格异常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2.5投标人对提(略)。如发现弄虚(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对不良行为予以曝光。
本澄清(略),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略),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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