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年报废资产处置竞价公告 | ||||||||||||||||||||||||||||||||||||||||||||||||||||||||||||||||||||||||||||||||||||||||||||||||||||||||||||||||||||||||||||||||||||||||||||||||||||||||||||||||||||||||||||||||||||||||||||||||||||||||
****-03-28 17:(略) | ||||||||||||||||||||||||||||||||||||||||||||||||||||||||||||||||||||||||||||||||||||||||||||||||||||||||||||||||||||||||||||||||||||||||||||||||||||||||||||||||||||||||||||||||||||||||||||||||||||||||
许昌学院202(略),于****年3月18日在校园网发布。截止到3月20日20时(北京时间),共140家公司报名。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审查情况 (略)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参加报名的140家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最终认定有80家公司符合我校本次资产处置回收资格。通过公司名单如下:
二、报废资产名称类别及数量 处置(略):电脑(含笔记本)、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略)办公桌、椅、茶几)、餐厨设备、其它仪器设备等,原始价值900余万元。主要报废资产大(略)(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公开处置竞价安排 1、现场看货时间及地点等事项说明 (1)每个回收单位仅限一人进校,请于(略)午20时(北京时间)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住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公司名称等信息编辑好发送至报名邮箱:(略) ,以便按照学校有关校园出入管控要求,进行来访人员信息登记报备。 (2)****年4月11日上午9:00前签到,回收单位来人进校时,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手签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件需加盖回收单位公章。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应持加盖回收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签到地点:(略) 看货安排:(1)发放第一次报价清单;(2)****年4月11日上午9:10-10:50,观看报废资产图片、现场实地看货。 2、竞价时间和地点 签到截止时间和竞价开始时间:****年4月11日上午11:00。回收单位经办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手签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回收单位公章。 地点:(略) 3、本次竞标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现场需提前准备好中标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现金方式提交,信封封装,注明单位名称及竞价人姓名),竞价未成交的,保证金当场退还。竞价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竞价成交人放弃竞买权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标开始后,现场递交第一次报价单(填写总报价和明细报价,总报价须等于各明细报价之和),按总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取前10名,进行第二次现场报总价,第二次总报价不得低于本单位的第一次总报价;(【备注】:(略) 按第二次总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当场缴纳中标履约保证现金壹万元,领取(略) 进行第三次报总价,第三次总报价不得低于本单位的第二次总报价;第三次总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最高总报价有并列情况,最高总报价并列的单位再进行重新报价,直到产生一个最高报价为止。(【特别说明】:第一中标单位(略),不再退还壹(略),重新进行第三次公开竞价;凡中标单位借故弃标者,自动纳入我(略)) 中标单位最后主要报价明细表中的报废资产价格按中标单位总报价比例推算。(最后主要报价明细表中的报废资产价格=第一次报价单中的明细价格*中标单位中标总价/中标单位第一次总报价)。 四、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全面、准确的了解待报废物品现状,一旦做出购买决定,即表明竞买(略)(包括瑕疵等)。 2、竞买人应(略),对交易标的有疑义的,应当在报名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价的有关要求。 3、鉴于标的为废旧物资,存放过程中可能存在自然损耗的情况,搬运中可能存在毁损、灭失的情况,买受人对此应充分预见并予以理解。买受人成交后以现场移交的标的实际数量、材质、重量等现状进行交付,且不影响成交价格(含总价及单价)。 五、其他有关事项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处置金并与我校签订处置回收合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中标单位不及时与我校签订处置合同和不及时缴纳处置金的;②中标后未履行标书中规定全部义务的;③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④未按规定完成处置任务的。 2、中标单位在完成处置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作业,确保安全,由此带来的责任、纠纷由中标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回收过程中拆卸或搬迁出现毁损由中标回收单位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拆卸和搬(略)。 4、中标回收单位依照我校各单位的处置清单(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废旧资产回收,清单以外的(略),否则,将追(略)。 5、应当(略),严格按照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合法处理废旧物资中可能包含的危害废旧物资。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中标回收单位如违反有关规定,应由中标回收单位负全部责任。 6、收购方和(略),一式四份(国有资产管理处、收购方、原资产处置单位、保卫处各一份),以便对账和办理出校手续。 许昌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年3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