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GAJ通信装备采购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中选人公示
按照日喀则市GAJ通信装备采购项目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T-****-****)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人 | 物料 | 增值税税率(%) | 中选不含税价(元) |
1 | 日喀则市G(略) | 西藏辰共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 | 13 | 1,(略).00 |
服务 | 6 | (略) |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年3月29日至****年4月01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略)。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接收邮箱:(略)@qq.com,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略)
(4)必要的(略)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略),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略)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略),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