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川村“共**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旺川村“共**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省****办事处张锦社区上庄组(联合体牵头人)、**省**********基地****社区电商生态城24栋1楼0113号)(联合体成员)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贰万元整(****000.00元)
评审报价:壹佰陆拾贰万元整(****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旺川村“共**宿”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对旺川村石家古村落内的2处古民居进行装修改造提升,建设高端民宿。房屋使用权总面积约311.09平方米,装修建设民宿房间4间,旅游厕所1处,厨房1处,公共餐厅2处,并配备相关民宿设施,房屋院子和外立面维修整治等。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2)采购:项目建设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等(3)施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中“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执行,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90日历天(包含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全部内容) 服务标准:设计施工图通过采购人审核或图审机构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小组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庆(组长)、李小毛、洪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199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联系电话:0563-****996;地址:**县上庄镇上庄村,联系方式:0563-****023。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庄镇上庄村
联系方式:056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祥和明苑2#-105
联系方式:0563-****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63-****996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