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 冀水审【****】3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
(2)建设地点: 工程治理范围为沧县104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治理长度36.5公里。
(3)建设内容: 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4)工程质量:(略)
(5)标段划分: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略),并在人(略)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略)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略)今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 本标段招标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 文中有关规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年3月29日9时00分至****年4月8日17时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远程在线参与开标,无需投标人来开标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