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皇台酒(标段4)
浙江长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皇台酒(标段4)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3.564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略) |
(略)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 项目咨询请联系 应女士|联系电话:(略) 手机号:(略)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略)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略)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浙江长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皇台酒(标段4)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共有(略) | 无 |
机械设备 | 名称 | 皇台酒26年 | ||
规格型号 | 4瓶装52° | 计量单位 | 箱 | |
数量 | 99 | 成新率 | ||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 |||
现状分析 |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 (略)-****《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GB(略)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略)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9.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1)本次评估,评估工作人员对委估资产包装情况及防伪标志进行了查看,与厂家公布外观一致。(2)由于酒水在长期存储过程中存在自然挥发现象,酒水质量、酒精度数等可能与包装标识不一致,本次评估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3)由于无法鉴别酒质,本次按照申报的出厂日期,假设这些年份酒均完好的情况下得出评估结论。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浙江长广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金陵南路258号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略)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3.564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略) |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略),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移交实物为准,任何售(略)。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4.标的物交割及搬运事项:(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略)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4)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5)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略)。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受让方(略),所产生的(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0.4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略),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略)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浙交汇意(略).docx 、 2.特别事项约定.docx 、 3.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4.实地(略).docx 、 5.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标的物清单.docx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应女士 | 电话 | (略) |
手机 | (略)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略) | 网址 | (略)com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丁女士 | 电话 | (略)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8楼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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